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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下8家单位出资近30亿元成立中航精铸 中航系发动机单飞?

作者:李景田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5-04-17 22:47:00

摘要:在依靠前苏联工业基础起步,并经过数十年自主研发而在军民用飞机制造领域取得较为重大的突破之后,中国开始将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的航空发动机制造业作为下一个准备征服的高峰。

旗下8家单位出资近30亿元成立中航精铸 中航系发动机单飞?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李景田 北京报道
  在依靠前苏联工业基础起步,并经过数十年自主研发而在军民用飞机制造领域取得较为重大的突破之后,中国开始将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的航空发动机制造业作为下一个准备征服的高峰。
  这一迹象伴随着中国最大的航空制造企业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下称中航工业)将会把旗下涉动力研发制造业务分拆,并组成一家全新发动机制造企业的传言而不断显现。随着4月15日中航工业旗下中航动力和中航资本宣布将牵头发起设立中航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航精铸),发动机业务的分拆重组似乎已经开始启动。
  似是重组启动
  “这个构想已经提出很久了,曾经是一个涉及到中航工业以及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等全部国内航空制造业资源的庞大重组方案,但经过多方利益博弈之后,目前基本已经确定会将所有涉及发动机以及动力的相关业务剥离,成立一个类似于罗尔斯·罗伊斯或者通用电气航空这样专事航空及动力业务的企业,”尽管中航工业内部多位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都对发动机业务是否面临分拆不置可否,但一位接近中航工业的人士4月16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因为涉及到庞大的资产梳理,所以需要一个过程,但在国家政策层面的强力推动下应该不会需要太久的时间。”
  中航工业旗下上市公司中航动力和中航资本于4月15日发布公告,宣布将和中航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共同投资发起设立中航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总出资额29.47亿元。
  中航动力方面表示,将与黎明、黎阳、南方3个子公司以其持有精铸业务资产出资,发动机有限以顺义100亩土地使用权出资,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安帝以及深圳明诚两家民营企业投入现金14.1亿元,作为公司运行的资金保障。
  对于国产喷气式支干线客机、第四代战斗机、大型运输机以及直升机等诸多整机研发制造领域均在近年取得较大进展的中国航空制造业而言,在航空发动机制造上与国际先进水平始终存在较大差距一直是制约航空工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问题。
  为此国家早已有意在政策层面加以推动。比如投资规模将超过千亿元的航空发动机重大专项,而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首次将航空发动机与燃气轮机制造列入其中。
  在中航工业对旗下业务板块进行资产梳理整合的过程中,航空发动机业务一直是重中之重。中航动力去年整合了中航工业旗下四大航空发动机主机厂的主要资产,而此番发起成立中航精铸也是为了对这些主机厂重叠的业务环节加以进一步重整,从而提高产能利用效率。中航动力方面也表示,公司未来在航空发动机生产的其他重点环节也可能进行类似的深入专业化整合。
  分拆是出路
  “目前全世界能够独立制造军用大推力涡扇发动机的国家不超过5个,而能够独立制造大涵道比民用航空发动机的国家不超过3个,”一位从事航空发动机研发设计的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航空发动机制造完全可以称为最为尖端的工业,需要长时期的工业积淀,而非其他一些加工制造业通过拆解、模仿或者技术引进等方式就可以迅速弥补差距的。”
  该人士表示:“专业化整合是必须的,持续而大量的投资,同时对材料学等基础科学以及加工制造技术领域的能力进行相应的培育,才可以最终孕育出一个成熟的航空发动机制造体系,这需要时间。”
  最典型的一个例子,此前为了给国产C919客机提供配套动力,中航工业与中国商飞的几个发起股东共同成立了中航商用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航商发),但目前C919项目所采用的发动机是CFM公司的LEAP-1C,而中国商发的SF-A发动机虽然也是为C919所研发,但在一位资深航空制造业人士看来,SF-A的效率过低,只能达到35年前研发的CFM56-3的水平,在与LEAP-1X系列竞争方面完全占不到任何优势。
  而目前中航商发正在研发中的另一款大推力发动机CJ-1000A计划在2016年制造出验证机,并在2020年完成适航取证,这一发动机也计划用于C919系列飞机,但据一位接近中国商飞的人士透露,CJ-1000A研发的进度目前看来并不乐观。
  相同的困扰在军工领域同样存在,目前中国主力的第三代战斗机歼十系列此前曾经因俄罗斯方面控制出口AL31FN发动机而影响产能,直到自主研发的大推力涡扇发动机性能提升并实现批量生产才缓解这一问题。
  “如今国家已经有足够的资源支持航空发动机的研发,除了之前所说在相关知识储备以及研发制造领域的准备之外,就要从产品线的规划、管理模式以及投资的科学性为重点进行再调整,在遵循科学发展的基础上提升资源的利用效率,因此重组航空发动机制造业务就显得更为重要。”前述研发设计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
  一位长驻中国的外籍航空业观察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将航空发动机独立于整机制造之外是一个符合国际惯例的做法,这样对于发动机制造商而言能够有更大的灵活性,并使研发效率最大化,而不是像之前那样受到更多限制。
  “如果按照现有体制,一个发动机研制出来之后,即使性能不能够让整机制造企业满意,但通过集团内部加以影响,这个产品仍然可以被采用,而分拆之后按照供应商提供采购标准,制造商在标准体系下研发并通过招标采购的方式对于双方而言都会带来更多益处,这也是现代化的航空制造生产体系。”前述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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