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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亿银行资金炒股亏损牵出背后隐情

作者:金水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4-18 20:59:00

摘要:地方政府监管缺位寻求埋单人 银河证券被陷葫芦岛商业银行索赔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金 水 沈阳 葫芦岛 报道

编者按
   葫芦岛市商业银行和铁岭市城市信用社8亿银行资金委托操盘手借道国债买卖违规炒股案件经过长达7年之久的拉锯战等待谢幕,4.5亿元委托理财亏损的赔偿责任经过一系列击鼓传花似的传递,最后传到了银河证券手中,银河证券成为最后的买单人。
    葫芦岛商业银行和铁岭市城市信用社的巨额委托理财亏损,背后那些看不见的手推动了银行资金以国债买卖的名义流入股市,成为银行资金股市类生存标本,葫芦岛市商业银行既与券商直接签订委托理财协议,收取高利息固定回报,又直接违规委托操盘手以国债买卖的形式进入股市炒股,无论何种方式,有地方政府保驾护航的商业银行做的都是只赚不赔的买卖。

    黄大祯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儿子黄乐勤正常的工作给家庭带来一场灾难,进入自己人生的转折点。“他连续三年都是单位的工作先进者,从来没有做过违背公司制度的事,然而就因为他是银河证券厦门虎园路营业部总经理,成为葫芦岛当地政府与银河证券讨价还价的人质。”
    “这个案件从2006年10月19日开始,最初,刑事起诉对象只有葫芦岛市商业银行委托的操盘手庄大川,两年时间的审理也已开过庭,2008年6月银河证券厦门虎园路营业部总经理黄乐勤才被葫芦岛市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追加为被告,我不明白没有非法个人所得为何能判诈骗罪。黄乐勤当然不是真正的目标。”
    本案被告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公诉和本案证据情况看,实际上,当地警方已经查封庄大川名下所有的财产,追缴的款项填不上巨额亏损的窟窿,追回损失的希望就落在了银河证券身上。”
    2009年1月6日,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操盘手庄大川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8亿元;同时判处银河证券厦门虎园路营业部总经理黄乐勤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00万元,对银河证券在国债交易和股票交易中的手续费和佣金收入作为非法所得予以追缴;同时,判处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赔偿葫芦岛市商业银行和铁岭市城市信用社的4.2亿元损失。
    据知情人士介绍,黄乐勤从被抓到庭审前这段时间内,银河证券和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老银河证券)曾派出两位副总经理前往葫芦岛市寻求协商解决,但葫芦岛方面避而不见,要求银河证券拿出详细的方案和诚意,双方再谈。
    “这是典型的银行资金借国债买卖违规进入股市,赚了钱皆大欢喜,银行得到高额固定回报,操盘手庄大川和帮助庄大川获得资金的人得到了好处,银河证券也能赚得手续费和佣金;但长达四年之久的熊市彻底断送了赚钱的梦想,葫芦岛商业银行资金借道国债炒股发生巨亏,谁来为此承担责任,就开始了一场击鼓传花式的游戏,当地政府当然要维护地方商业银行利益,回避责任,追回损失。”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证券人士告诉记者,“证券行业真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从业人员随时都可能踏中地雷面临灭顶之灾。”
    “公司非常重视这件事,已经向辽宁省高院提起了二审上诉。”银河证券经过重组之后,老银河证券的事务已经划归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此事的法律事务部孙学林显得非常谨慎。
    4月10日,辽宁省高院负责主审案件的法官王怀忠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二审正在书面审阅阶段,先要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查,审完材料之后,下一步会择机开庭。


一位操盘手的闪亮登场
    事情的起因与一个叫庄大川的人有关。
    庄大川是何许人也?一位资深的期货业人士回忆,庄大川是福建泉州人,在菲律宾依靠炼油化工起家,在香港设立有自己的公司,上世纪90年代曾经做过两年期货,成为当时的风云人物,但他好像并没有在期货上赚到钱,90年代之后就不知道去哪里了。
    据知情人士称,1989年庄大川作为企业家被招商引资到葫芦岛,当时,他代表香港立达实业有限公司与葫芦岛炼化总厂合资成立葫芦岛炼达石化有限公司,作为葫芦岛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外方代表,当时注册资金大约是2600万元,这样一直做到1999年。
    4月8日,记者赶往葫芦岛炼达公司时,眼前已经很难与葫芦岛第一家合资企业联系起来,记者甚至怀疑出租司机找错了地方,门口变成了锦西石化营销调运中心的牌子,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里确实是葫芦岛炼化总厂与香港合资的炼达公司,不过早就解体了。
    据知情人士透露,庄大川是看着葫芦岛发展起来的,作为进入葫芦岛的第一家合资企业老总,在当地扎根二十年,对地方政界相当熟悉,拥有广泛的人脉网络,在沈阳、葫芦岛、泉州、香港和北京创办了多家企业,娶了辽宁电视台主持人为妻,做过期货,曾经成为期货杂志的封面人物。
    据一审庭审时检察官和律师在法庭上出示的被告人供述及证人证言,由于业务关系,庄大川与葫芦岛市商业银行工商城市信用社主任贾洪舟认识,2000年,贾洪舟谈起信用社有大量闲余资金的使用问题,庄大川就说自己有朋友在北京海通证券,证券公司需要拆入资金为自己客户提供高息融资服务,可以保证8%的无风险利率,远远高于正常国债利率2.6%。
    葫芦岛商业银行派出了副行长曹立兴与贾洪舟一起到北京考察,最后,工商城市信用社与海通证券北京一家营业部签订了一份代客理财协议书,海通证券承诺8%的年收益,贾洪舟就在海通证券营业部购买了3000万元国债,利息先行支付,一年到期后收回了本金;随后,葫芦岛市商业银行两笔一共5000万元的国债到期也全部收回本息。
    “这次国债委托理财是葫芦岛市商业银行和券商直接签订的协议,庄大川并没有参与,仅仅起到一个介绍的作用。”接近庄大川的知情人士说。
    根据一审庭审出示的马玉友的证言,在2002年3月-2005年5月他任职葫芦岛商业银行计财部经理期间,葫芦岛商业银行先后在辽宁证券葫芦岛营业部、海通证券北京西直门大街营业部、银河证券厦门虎园路营业部和华夏证券中关村营业部先后做过国债委托理财。


全权委托书的疯狂:
熊市终结冒险的梦想

    真正的转折点来自于葫芦岛市商业银行全权委托庄大川炒作国债和股票。庄大川向葫芦岛市商业银行提出到他老家的银河证券厦门虎园路营业部去做国债委托理财,并给出了8.4%的高额回报。
    2001年葫芦岛商业银行年度会议的时候,时任行长的敬建国和分管副行长王学伶表扬了贾洪舟,要求大家向他学习提高资金的多元化使用。正是因为葫芦岛市商业银行从上到下鼓励冒险投资,从2002年到2004年,葫芦岛市商业银行旗下7家信用社将6.1亿元资金交给庄大川以国债买卖名义进入股市,仅以绥中工商城市信用社名义买入的金额就达到1.9亿元。
    “按理说买国债在北京、在当地买都行,为何要去厦门买,这都是苟建国(原名苟建国,2005年改名为敬建国)的意思。”庭审时出示的王学伶的证言中说。记者查阅葫芦岛市商业银行的工商注册资料,发现2001年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经营范围中可以买卖政府债券。
    已经退休的葫芦岛市商业银行绥中工商城市信用社主任李玉民直言不讳地说:“这都是以买国债的形式经营,其实是资金进入股票市场,据说可以达到20%的利润,所以,给我们8.4%也不足为奇。”下转12版
    一审证人证言显示,敬建国曾经对公安机关交代:“商行与庄大川约定,庄大川在各家信用社资金汇到营业部的各家信用社国债账户之后,按照年利率8%的利息先行支付给各个信用社,葫芦岛市商业银行通过虎园路营业部购买国债的事是经过行长办公会批准的;一般都由主管行长王学伶、财务经理马玉友和各信用社主任前往厦门虎园路营业部办理。”
    庄大川之前认识一个叫李文强的人,此人与银河证券厦门虎园路营业部总经理黄乐勤熟悉,李文强也因为认识庄大川这个大客户成了银河证券厦门虎园营业部负责机构客户的高级客户经理,他告诉庄大川,按照规定,操盘需要有商业银行全权委托书。
    这次葫芦岛市商业银行没有直接与银河证券签订委托理财协议,而是全权委托了庄大川。2002年7月,葫芦岛商业银行旗下7家信用社在开户时与庄大川签订了7份全权委托书,规定7家信用社在虎园路营业部开设的股票账户委托法人代表和庄大川全权代理操作,委托双方发生的纠纷与营业部无关,也就是这份全权委托书让黄乐勤认为营业部可以免责,也为庄大川卖出国债调动资金炒股提供了法律依据。
    “对于庄大川炒股,行里是同意这样做的,会上也讨论过,买国债时也考虑过风险。”原葫芦岛商业银行计财部经理马玉友承认。那时候,大部分地方信用社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为了追求高额经营利润,葫芦岛市商业银行对庄大川借道国债炒股一直态度暧昧,打着“擦边球”,在灰色地段行进。
    出于对银行内部和员工的交代,葫芦岛市商业银行在开户时仍然要求证券营业部出具资金安全和保证8%高额利息的承诺书,但银河证券拒绝出具,双方一度陷入僵持。李文强告诉黄乐勤,如果不出具承诺书,银行没法做账,大客户就可能流失;后来,营业部组织开会研究决定,出具了一份附带限制条件的承诺书,承诺“在贵社所持国债没有发生任何变动的情况下,保证到期支付给贵社本金及2.4%的年利息”。
    显然,对于信用社规避金融监管而委托庄大川理财的资金,黄乐勤保持着足够的警惕,并没有违规承诺给葫芦岛市商业银行8%的高额利息,为庄大川炒作股票提供涉及资金安全性质的担保。当时一年期正常国债利率是2.66%,这实际上是一份毫无保障价值的承诺,一旦信用社账户国债被动用,银河证券就不能保证本金的安全。
    但王学伶带领的葫芦岛市商业银行一行人仍然接受了这个协议。“以前大部分在北京或辽宁做国债,而且去厦门之前也强调过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各信用社都是独立法人。”王学伶在证言中承认。
    从2002年到2004年,葫芦岛市商业银行旗下7家信用社先后汇出15笔共6.1亿元资金借道国债回购进入股市,其中只有3笔要求银河证券厦门虎园路营业部出具了这样的承诺书,后来,葫芦岛市商业银行也不再要求提供承诺书了。
    庄大川将葫芦岛市商业银行旗下7家信用社的国债全部卖掉,转入到了自己在营业部开设的新飞达和海信联两个法人账户操作股票;在庄大川的指挥下,葫芦岛市商业银行旗下一家信用社将一笔5000万元的资金打入华夏证券厦门大同路营业部开户,采取同样的手段转入自己在大同路营业部开设的新飞达和海信联两个法人账户,用于股票分仓,避免引起监管部门注意。
    不幸的是,从2002年到2005年底股票市场进入连续4年的熊市,各家信用社的高额利息已经提前支付,庄大川很快就支持不住,从2003年8月到2005年3月之间,不得不要求葫芦岛市商业银行对到期国债资金进行多次展期,葫芦岛市商业银行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同意展期,实际上,很长一段时间内,庄大川只能支付利息。


葫芦岛拉同行下水
铁岭信用社卷入漩涡

    就在庄大川开始忧虑后继资金的时候,葫芦岛市商业银行计财部经理马玉友帮了一个大忙,2003年6、7月份,马玉友把庄大川介绍给了铁岭市城市信用社同行,见到了计财科科长滕云起、副总经理周德辉和董事长崔文峰。
    根据崔文峰的证言,马玉友当时说,庄大川自2002年8月以来一直给葫芦岛商业银行进行资金运作,挣了很多钱,具体操作方法是葫芦岛市各城市信用社在银河证券厦门虎园路营业部开设购买国债账户,葫芦岛市各城市信用社将资金注入国债账户购买国债,庄大川再将资金转入其股票账户进行上市资金运作,国债资金每注入一笔,庄大川按照8%利率提前支付利息;商业银行资金每注入一笔,庄大川按照1∶1的比例进行资金配置,保证资金安全。
    马玉友成功说动了铁岭市城市信用社,2003年11月19日,崔文峰、周德辉和滕云起一起到了银河证券厦门虎园路营业部办理开户手续,并签订了与葫芦岛市商业银行一样的全权委托书,委托庄大川炒股,但回报利率降到了7.5%。
    从2003年到2004年之间,铁岭市城市信用社累计投资1.9亿元通过购买国债获得固定利息的形式进入股市,但每笔资金一年到期之后,庄大川都以目前生意不好,资金抽出损失太大为由拒绝偿还本金,只支付利息。
    铁岭市城市信用社资金的注入也没有挽回股票市场的颓势,只是延长了庄大川的寿命。为了弥补炒股亏损的窟窿,庄大川滑向了深渊,开始调出资金进行实业投资,炒作期货,甚至通过地下钱庄调动近1亿资金委托李文强炒港股,结果李文强远走高飞,各项投资难以见效,账上资金开始逐渐枯竭。
    2005年底,王学伶为了结账体现利润,打电话要求庄大川无论如何必须想办法弄1000万,庄大川抵押沈阳的地产通过贾洪舟从龙源纺织厂借到1000万元,度过了最后一个年关。这笔钱最终被庄大川以支付利息还没有到期为由让葫芦岛市商业银行划出900万元归还了龙源纺织厂。葫芦岛市商业银行最后一笔国债展期到期是2006年3月,从2006年3月开始,庄大川已经开始欠息了。
    在多次催要本金无果之后,葫芦岛市商业银行和铁岭市城市信用社已经明显感觉资金出了问题,但盖子一直捂到2006年。
    “2005年葫芦岛商业银行改制为股份公司,通过会计事务所向虎园路证券营业部发出查询函,结果查询函只查买入国债情况,不问卖出国债和国债余额情况,经过几次展期和支付利息,他们肯定知道国债数量有变动。”本案被告律师说,“葫芦岛市商业银行实际上已经知道庄大川炒股亏损,所以,采取这种回避的态度。”
    真正揭开盖子的是银监会对地方商业银行投资科目的一次例行检查,发现了葫芦岛市商业银行的国债委托理财的问题;2006年10月19日,葫芦岛市商业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举报庄大川涉嫌诈骗,挪用商业银行3.7亿元购买国债的资金,铁岭市城市信用社也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辽宁省公安厅挂牌成立“10·19”专案组。
    一场银行资金违规委托理财以巨亏收场,从2002年7月开始,葫芦岛市商业银行先后投入6.1亿元委托庄大川以购买国债形式炒股,收回本金利息2.4亿元,尚有3.7亿元资金无法收回,在葫芦岛商业银行怂恿下,铁岭市城市信用社1.9亿元资金跟随入市,也损失1.5亿元。


地方政府监管缺位
葫芦岛相关责任人逍遥法外

    葫芦岛市龙湾大街33号,是位于葫芦岛市新区的一幢气派建筑,这就是葫芦岛市最大的金融机构葫芦岛市商业银行,与它一墙之隔的配楼是中国银监会葫芦岛监管分局,旁边广发证券龙湾营业部正在进行开业前的装修。周围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人寿等金融机构在葫芦岛设立的分支机构林立,这里形成了葫芦岛市的金融中心。
    4月8日,记者来到这里,葫芦岛市商业银行窗口业务办理正常,外表看不出它已经遭受重创,正在经受投资巨亏带来的痛楚。对于记者的突然造访,葫芦岛市商业银行办公室主任袁丁知道来意之后变得异常尴尬,“出事那段时间我正在国外学习,对于很多情况都不是很了解,我只知道一审我们胜了”。
    2005年4月,就在巨额委托理财亏损引爆前夕,因为经营有方,企业实现了账面利润,葫芦岛市商业银行行长敬建国调任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分管风险管理;5月,葫芦岛市商业银行领导班子调整,监事长王允平升任董事长,王学伶升任行长,贾洪舟升任副行长。铁岭市城市信用社副总经理周德辉后来也升任了铁岭市市政府副秘书长。
    2006年下半年,银监会在例行检查地方商业银行投资科目时发现葫芦岛商业银行违规问题,盖子捂不住了。据知情人士透露,庄大川提供了一份录音资料,记录的是葫芦岛市商业银行行长王学伶在出事之后打电话要求庄大川多承担一点。
    2007年,银监会宣布免去葫芦岛市商业银行行长王学伶的领导职务,但当地政府以影响金融稳定为由拒绝执行,直到2007年下半年,葫芦岛市政府迫于舆论压力才免去王允平、王学伶、贾洪舟和马玉友的职务。
    如今,葫芦岛市商业银行董事长由葫芦岛市审计局局长赵恩纯担任,行长由副行长曹立兴担任;而升任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的敬建国如今也改任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2009年4月13日,记者致电贾洪舟的时候,他表示,自己正在家休长假,对于这个案子过去的事不想再说什么。
    对于注册资金只有1.4亿元的葫芦岛市商业银行来说,3.7亿元的亏损已经是一笔不小的损失。长达4年的时间里,葫芦岛市审计局和一墙之隔的银监会葫芦岛监管分局并没有及时发现,审计局局长已经调任葫芦岛市商业银行董事长,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存在严重缺位;时至今日,没有一位葫芦岛市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人受到法律的追究和惩处。


寻“替罪羊”
银河证券成买单人

    4月8日,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位人士向记者透露,这个案件涉及地方金融机构,牵涉地方政府的利益,案件变得非常敏感,很多事情都已经超越法律的范畴。
    辽宁省公安厅成立“10·19”特大专案组将庄大川抓捕归案,葫芦岛市公检法联合执法,冻结查封了庄大川名下所有财产,葫芦岛中级人民法院也开庭审理了庄大川涉嫌诈骗案。但在这个案件中,获罪方只有操盘手庄大川和银河证券,没有看到葫芦岛市商业银行因失职而获罪,也没有见到地方政府主管官员引咎辞职。
    8亿元的银行资金如何能够轻易流出炒股,违规委托理财,在葫芦岛市商业银行和地方政府找不到真正负责的人,责任只能由庄大川和银河证券来承担。
    2007年6月28日葫芦岛市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尽快追捕同案犯李文强。令人不解的是,2008年5月18日,葫芦岛市检察院检察官罗德武前往香港对李文强做了询问笔录,但并没有抓捕他归案,而5月30日,葫芦岛市检察院改为要求公安机关追诉黄乐勤为共犯。
    从记者掌握的询问笔录来看,李文强的供诉是尽量将责任推给黄乐勤和银河证券公司。
   “黄乐勤不是他们的真正目的,他们是希望把损失弥补回来,真正的目标是从银河证券身上要回损失。”黄乐勤的家属说,“那些办案的民警也知道黄乐勤是冤枉的,他们也说自己奉命行事,也没有办法。”
    2007年7月28日,葫芦岛市公安局出具的起诉意见书中提到,公安机关追回庄大川的账款只有2823万元,两辆汽车折合93.5万元,这一金额与庄大川炒股造成的4.5亿元亏损窟窿差距很远。
    追回损失需要吃大户,银河证券最有实力承担赔偿责任,葫芦岛市商业银行巨额委托理财亏损案件暴露出地方利益与中央利益之间的博弈,在葫芦岛市商业银行与银河证券角逐之间,人们等待它如何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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