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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对克莱斯勒、奥迪反垄断调查收网 “天价罚单”开出 汽车反垄断余波未了

作者:金雪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4-09-12 23:23:00

摘要:继8月13日湖北省物价局对湖北四家宝马经销商开出汽车业首张反垄断罚单后,不足一个月时间,国家发改委终于落锤。这一次,奥迪与克莱斯勒被推至“反垄断大潮”台前。

发改委对克莱斯勒、奥迪反垄断调查收网 “天价罚单”开出 汽车反垄断余波未了

  华夏时报记者 金雪 北京报道

  继8月13日湖北省物价局对湖北四家宝马经销商开出汽车业首张反垄断罚单后,不足一个月时间,国家发改委终于落锤。这一次,奥迪与克莱斯勒被推至“反垄断大潮”台前。

  9月11日下午,湖北省物价局对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2.4858亿元;对湖北地区8家奥迪经销商罚款共计2996万元。几乎同时,上海市物价局宣布对克莱斯勒(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莱斯勒”)及其部分上海地区经销商的价格垄断行为分别罚款3168.20万元和214.21万元。

  “对汽车业全面反垄断,是为了推动经营者主动遵守《反垄断法》,促进我国汽车经销和售后市场有效竞争,下大力气,从严规范,彻底整顿我国汽车市场经营秩序。”9月11日,一位发改委反垄断局权威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我们有决心经过一到两年努力,恢复汽车市场竞争秩序。”

  重量级罚单

  9月11日,发改委公布上海市物价局对克莱斯勒的处罚结果。“克莱斯勒销售公司及其部分上海地区经销商上海越也、上海名创、上海信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价格垄断行为分别处罚款3168.20万元,对3家经销商处罚款共计214.21万元。”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宣布。

  尽管单从数字上看,此次处罚金额不及此前12家日系汽车零部件企业,但在处罚力度上,发改委对奥迪与克莱斯勒的处罚并未手软。

  上海市物价局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对克莱斯勒处以上一年度相关销售额3%的罚款,共计人民币3168.20万元;对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三家经销商依法处罚,其中对起到组织作用的上海越也处以上一年度相关销售额6%的罚款,对上海名创、上海信佳处以上一年度相关销售额4%的罚款,共计人民币214.21万元。

  同时,湖北省物价局对一汽-大众销售公司及经销商的处罚比例也很高——对一汽大众销售公司处以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6%的罚款2.4858亿元,8家奥迪经销商处罚共计2996万元。发改委内部人士对本报记者透露,在发改委公布的处罚金额明细中,8家奥迪经销商因违法行为及处理情况不同,处罚力度和金额亦有不同。

  “在整体处罚比例上,发改委对克莱斯勒和奥迪两家整车企业都实行了3%和6%的大比例处罚,这在以往的反垄断调查处罚史上算相对较高的处罚比例,而这样的处罚比例,也是在奥迪与克莱斯勒相继实施降价整改措施的前提之下制定的。”一位不愿具名的反垄断司法领域资深人士对本报记者分析。

  7月26日,一汽-大众奥迪宣布将于8月1日起下调国产车型的原装备件价格,“零整比”也随之降低。以奥迪A6L为例,该车型的“零整比”将从411%降至291%;紧随其后,8月5日,克莱斯勒宣布对145种高价值高保修率零配件的价格将下调20%,并将旗下两款车型整车售价分别下调6.5万元和4.5万元。

  “对于因垄断行为而导致市场价格高于竞争价格,经营者主动降价是逐步恢复市场竞争价格的手段。依据《反垄断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涉嫌垄断行为的经营者主动降价, 属于主动消除或减轻价格垄断行为的危害后果,是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考虑的(减轻处罚)法定情形。”9月11日,有权威人士对本报记者分析。

  事实明晰

  “奥迪和克莱斯勒案件,都是当地消费者举报后由上海发改委和湖北物价局依法查处的。”9月11日,相关部门知情人士对本报记者透露,“奥迪案的起因是今年2月,在一起出租车与奥迪A6左侧保险杠剐擦事故中,太平保险公司定损1580元,4S店的维修费高达5050元,超过部分保险公司不予赔付。接到举报后,湖北物价局依法展开调查,提取的证据表明奥迪长沙和湖北地区经销商统一提高维修价格,致使数百名奥迪车辆无法正常维修,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上述人士透露。

  “整车企业与经销商之间的垄断行为,基本上都属于纵向垄断,这一点上与此前12家日系汽车零部件的横向垄断不同。”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魏士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纵向垄断无法绕开的三个关键词,限定转售价格、区域销售限制和独家代理限制。其中限定转售价格是最常见的。”

  发改委在反垄断调查过程中发现,8家奥迪经销商自2012年以来达成并实施整车销售及服务维修价格的垄断协议。一汽-大众销售公司以召集经销商签订《武汉地区奥迪限价表》、《华中小区价格方案保证书》等形式组织经销商达成并实施整车销售及服务维修价格垄断协议,并通过成立竞争秩序规范小组等形式督促经销商落实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的价格管理措施。

  不仅如此,进入2013年,上述经销商还通过签订《武汉经销商同盟价格表》、会议纪要等形式,达成并实施了整车销售的横向价格垄断协议。

  与奥迪的垄断行为几近相同,克莱斯勒的违法行为也集中在限定转售价格、售后价格两方面。发改委相关人士透露,2012年至2014年,克莱斯勒与经销商签订了含有维持转售价格条款的经销协议,并且对于实际成交价格低于或略高于批售价格的经销商,采取资源分配冻结(即对于某些热销车型暂时推迟向经销商供货)或暂缓配置试驾车等措施进行惩罚。不仅如此,克莱斯勒上海地区部分经销商还曾签订相关协议,对同城经销商的保养工时、配件价格、做漆价格以及执行时间作出统一约定,并在会后执行了协议达成的价格。

  “销售和服务维修价格的垄断协议,其目的在于控制经销商对第三人转售的整车销售和售后维修价格,剥夺、干预了下游经营者的定价权,抬高了整车和备件的销售价格,排除、限制了备件和整车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9月11日,发改委相关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

  仍未终结

  尽管展现国家对汽车业反垄断调查决心的“重量级罚单”已经开出,但发改委对汽车业的反垄断调查远未终结。

  “我们将继续系统深入调查我国汽车市场的垄断问题,有步骤,分阶段拓展调查的深度和广度,对于查实的价格垄断行为将依法处罚,对屡查屡犯、顶风违法将严惩不贷。”本报记者从发改委了解到,在查处奥迪与克莱斯勒后,执法部门仍坚定继续开展对汽车业反垄断调查的决心。

  本报记者获悉,今年6月初,江苏省价格主管部门在例行的一次明码标价检查中,发现奔驰汽车通过电话和口头方式,对经销商实施价格控制。而后,根据相关线索,8月5日反垄断调查小组突击查访奔驰上海办事处,调取办事处多台电脑的相关数据材料,并对多名奔驰高管进行约谈。

  “目前奔驰案已经立案,但仍未结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一位不愿具名的消息人士对本报记者透露,“事实上,突击查访上海办公室之后,戴姆勒大中华区就已开展内部自查,并且在与发改委交涉过程中,主动承认存在涉嫌价格垄断行为,争取从轻处理。”不过,截至目前,这一说法并未得到奔驰官方确认。

  除此之外,据本报记者了解,目前发改委已对多家日系汽车企业开展反垄断调查,并对一家位于广州的日系合资企业立案调查。“主要是涉嫌存在固定转售价格,指定区域经销商组织成立协会等同盟平台,实施横向价格垄断协议等垄断行为。”9月11日,有相关日系车企内部人士对本报记者透露。

  不仅如此,在处罚汽车零部件的横向垄断和汽车企业及经销商的纵向垄断之后,反垄断举措亦涉及到汽车保险领域。9月2日,发改委发布公告称,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以组织23家省级财产保险公司就车险保费开会协商的形式,违反《反垄断法》规定,因而对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处以50万元罚款,对涉案财产保险公司处以共计11019.88万元罚款。

  “汽车产业链长,牵涉利益面广,各类垄断行为在品牌间呈现相似性、普遍性和系统性,反垄断执法没有保护本土品牌的背景,既不是针对外企,也不简单以降价为初衷,而是以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规范竞争秩序,维护消费者利益为目的。”谈到对汽车业的反垄断举措,发改委反垄断局权威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汽车反垄断执法将进一步常态化,制度化,而不是一阵风,搞运动。”

  “力争在一到两年内,恢复汽车市场竞争秩序”,这是发改委的目标,也是整个业界的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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