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评论正文

户籍制度、义务教育与美国体验

作者:任孟山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4-08-22 23:06:00

摘要:跟美国比,我们现在要解决的都是国内合法公民及其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既然实行居住证制度,就不要再附加太多条件才能接受义务教育。
任孟山
    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中,谈及“教育”有十余处,其中关键之处有三:第一,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教育等权利;第二,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第三,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从纵向发展的历史来看,当然有进步;但从公民权利的保障以及落实《义务教育法》的角度来看,显然还有很大差距。
    中国这些年的发展成就有目共睹,但是在户籍与教育,尤其是户籍与义务教育方面的进步却令人不敢恭维。《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的理解有个必须涵盖的内容,其一,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其二,国家必须予以保障。每个人都不是生活在真空中,按照上查三代都是农民的中国逻辑,我相信,无论中产还是巨富,无论小官还是大官,都有或远或近的亲戚朋友在经历户籍与教育的痛楚,问题存在于政策改进的理念和推进的力度。
    有些所谓“复杂中国论”者,总是以“复杂”来作为不改革或延缓改革的理由,但事实是,每个国家都复杂,没有不复杂的国家,尤其是没有不复杂的大国。记得在一次民间组织的教育平权座谈会上,旅居美国18年、归国后从清华大学辞职的陈丹青先生在发言中说,如果说起美国在这方面的情况,有点令人沮丧,因为每个孩子入学都非常简单。他的原话我在写作此文时没去查证每个字词,但他表述的事实和含义让我记忆深刻,因为我立刻想到了在美国访学时给孩子办理入小学手续的情景。前后不超过五分钟,入学手续结束。我当时真的有点不确定。孩子入学时我需要提供的最重要文件,是要证明我们一家居住在学校划片区域。这个证明可以是购房合同,也可以是租房合同。事实上,给孩子办入学手续的时候,我们还没有搬到那个区域,只是签了租房合同,但是没关系,只要能证明孩子在入学的时候会居住于此就可以。并且,不管你以前住了多久,以及以后要住多久。
    其实,美国实行的原则跟我们一样,也是划片就近入学,由于没有户籍管理制度,当然也就与户籍无关,同时也与是否拥有房产无关,与父母的国籍无关。与入学有关的要件,一是孩子的年龄,二是居住的区域。后来我逐渐了解到,孩子入学甚至与父母的身份是否合法也没关系,非法移民的孩子一样可以入学,而且,学校不但不能以移民身份拒绝孩子入学,还不能向学生询问家庭移民情况,也不能向移民执法机构举报非法移民。孩子父母的身份是否合法,将由移民执法机构自行发现和裁定,跟学校没有任何关系。美国施行此项制度,历史也不算悠久,具体时间是自1982年最高法院裁决“普雷勒对多尔”(Plyler v. Doe)案之后。案件的核心是各州必须为非法移民子女提供免费的公共教育,以落实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平等保护条款”。因为在此之前,很多州都不想为非法移民的孩子提供义务教育,或者通过收费来提供义务教育。但是,在这个判决之后,就再没有哪个州敢将这些孩子拒之学校门外了。
    事实上,跟美国比,我们现在要解决的都是国内合法公民及其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既然实行居住证制度,就不要再附加太多条件才能接受义务教育。居住证应该只是为社会管理提供基本信息的制度,不能在上面附加各种资源,否则,它只能成为另一种名字不叫户籍的户籍制度。大道理不需要再讲,每个孩子都应该也必须接受义务教育,不能因为父母的身份、财产的多寡、居住时间的长短等因素而有所克减。这种权利应该超越除年龄和实际居住地之外的所有因素。我一直认为,在中国现在的制度架构下,要真想做成哪件事情,就一定能做成,关键在于做不做。
(作者为中国传媒大学副教授、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访问学者)

查看更多华夏时报文章,参与华夏时报微信互动(微信搜索「华夏时报」或「china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