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文学奖已娱乐化?

作者:李北辰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4-08-20 22:04:00

摘要:质疑,甚至嘲讽几乎成为大众对其唯一印象:评委集体获奖;武汉市纪委书记车延高凭“羊羔体”获得诗歌奖等事件层出不穷,让原本严肃的文学奖项颇具娱乐精神。

鲁迅文学奖已娱乐化?

  华夏时报记者 李北辰 北京报道

  再一次,鲁迅文学奖以远离文学的方式引发争议。从几个月前的“跑奖”传闻,到“打油诗”《将进茶——周啸天诗词选》的获奖,再到作家阿来的零票落选,本届鲁迅文学奖——这一在某种意义上堪称国家级的文学奖项自评选至公布结果一直备受质疑,其权威性和公正性也在质疑之中摇摇欲坠。

  事实上,近年来鲁迅文学奖一直风波不断。质疑,甚至嘲讽几乎成为大众对其唯一印象:评委集体获奖;武汉市纪委书记车延高凭“羊羔体”获得诗歌奖等事件层出不穷,让原本严肃的文学奖项颇具娱乐精神。

  其实,在某种意义上,鲁迅文学奖是“体制内”作者生态体系的折射:自绝于市场,守旧的文学观念,严重的圈子化,让不少作家可以仅凭体制的认可存活,而这也恰恰是他们看重鲁迅文学奖这块招牌的原因。

  荒诞的诗歌奖

  5月16日,参评本届鲁迅文学奖的上千部作品进入公示阶段。25日,作家方方的一条微博引发猜疑:“听同事说,我省一诗人在鲁迅文学奖由省作协向中国作协参评推荐时以全票通过。我很生气。此人诗写得差,推荐前就到处活动。这样的人理应抵制,作协方面态度明朗,但他却把所有评委搞定。评委多是高校教授,教授们重人情而轻文学。无奈。我相信此人现正在北京评委中四处活动。”不久后,通过方方贴出的一些诗句,人们找到了一位名为柳忠秧的湖北籍诗人,虽然他否认这样的指责,但此条微博之后,人们对“跑奖”和“背地操作”的猜疑却为本届鲁迅文学奖拉开了“荒诞序曲”。

  事实上,柳忠秧并未进入提名名单,而最终获得诗歌奖的,是另一个对大众而言完全陌生的名字:周啸天。这位写出“炎黄子孙奔八亿,不蒸馒头争口气,罗布泊中放炮仗,要陪美苏玩博戏”、在接受采访时喜欢把“鲁迅说”挂在嘴边的诗人,迅速成为人们调侃的对象。但如同不少往届获奖者一样,大多数人对周啸天几乎一无所知。记者调查中发现,在当当网上甚至买不到鲁迅文学奖获奖作品——《将进茶——周啸天诗词选》。

  除了令人印象深刻的诗歌,一些知名作家——如杨牧和王蒙,对周啸天诗歌的“吹捧”也让不少人大跌眼镜:杨牧认为周啸天的《洗脚歌》让他想起了白居易的《琵琶行》;王蒙则认为《将进茶》“亦属绝唱”。

  事实上,周啸天与这位文坛前辈的关系确实不浅。在一篇名为《我诗何幸上君口——成都遭遇王蒙》的旧文里,他讲述了其与王蒙的交情。2002年,在安徽师大李商隐研究年会上,周听了王蒙一场讲座,“令我浮想联翩,下来作了一首歌诗,题为《听王蒙讲座感赋》。”开头即写道:“师大礼堂无虚席,王蒙咳唾颇解颐;点窜玉谿锦瑟字,凿空乱吐葡萄皮。”不久之后,周啸天将这首诗连同其他几首一并寄给了王蒙,而王蒙则在回信中称:“《洗脚》与《人妖》两首,奇诗奇思,真绝唱也!”

  圈子化与“跑奖”

  某种意义上,鲁迅文学奖也让外界体会到了文学评奖的“圈子化”以及根深蒂固的“关系学”。有人曾对比过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老舍文学奖、冯牧文学奖等主要奖项在内的评委名单,发现有些名字出现率很高,而最终的获奖者又经常集中在兼备作家和作协领导的双重身份范围内。“多年以来我们的文学批评或评奖关注只聚焦于一个非常小的作家圈子,这样新人就很难出头。”清华大学教授肖鹰曾表示,“如果你经常参加新书发布会或研讨会,就会发现每次都会添上一些新的名字,但一些老的名字总是在那里。”

  正因如此,有不少人质疑国内文学奖项的透明性。著名诗人、出版人沈浩波曾在2010年高调指出:“鲁迅文学奖是可以用钱买来的。不少鲁奖得主是用钱买的,还有一些,是谋来的。跑奖,是作协体制内作家的人生大事。”

  记者调查中发现,“跑奖”现象绝非个案。一位不愿具名的文学界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某位曾经的鲁迅文学奖得主曾向其拉票。“到处发短信让别人给他投票,我们文化圈里许多人都给他投了,我当然也投票了,因为他是我们老乡,也很熟。包括我自己,许多人连他作品都没读过,还是后来他的作品获奖我才在网上读了。鲁迅文学奖确实存在用钱交换的事实,只不过外行人不知道罢了。实在是‘火辣辣的大奖静悄悄地评’,其实还是那么几个人说了算,文学圈子里的潜规则依然起作用。中国现在越是圣洁的精神领域,越是问题严重。如果一杯水脏了,我倒掉即可,如果水源被污染,整条河水都是脏的了。”

  守旧观念与市场化

  本届鲁迅文学奖另一引发众议的事件,来自知名作家阿来。其非虚构作品《瞻对——两百年康巴传奇》入围十强名单后,得奖呼声一直很高,但最终投票结果让人颇为不解——零票。而另一本销量不错的作品——作家岳南的《南渡北归》也以零票落选鲁迅文学奖报告文学奖项。加之此前,在评论界口碑极好、屡次获奖的作家梁鸿的《出梁庄记》甚至没有进入提名名单。这让不少批评家指出,文学评委对“非虚构”作品的态度,突显了传统文学奖项分类设置的某种落后。

  鲁迅文学奖创立于1986年,分中篇小说、短篇小说、报告文学、诗歌、散文杂文、文学理论评论和文学翻译等7个奖项。但毫无疑问,今日互联网下的写作者早已脱离了这“老几样”的传统写作模式,无论题材还是风格,都更加趋向多元,而如今在国内外颇为流行且得到广泛认可的非虚构写作,就是这种多元的代表形式之一。阿来在回应此次事件的长文中写道:“非虚构如果不是报告文学,那么,它是哪一个文学类别?……我认为,非虚构这一概念在中国文学界的提倡,与越来越多的写作者加入这一体裁的写作,正是对日益狭窄与边缘的‘报告文学’的一种拯救。从近年中国文学‘非虚构’写作的实践来看,它们更接近纪实类文体所应达成的目标。”莫言也曾表示:“非虚构文学不仅仅要呈现事件的过程,而且要呈现在这个事件过程当中人们的心理活动,可以给作家提供写作的广阔天地。如果说新闻通讯是绘画,非虚构文学就有点像雕塑,它更加立体地展现了人物。”

  事实上,早在2000年,当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出炉时,就已有人开始质疑“评委年龄偏大”,属于“前文艺工作者”。许多年之后,这一现象似乎并未有本质改变。而评委们选出的获奖作品,似乎也与市场关系不大,大多数作品少有人阅读,只是默默地刊登在文学杂志上。

  作家行政化

  那么,为什么有作家如此看重这个口碑日渐下降的奖项?

  有评论者指出,对不少远离市场的作家而言,鲁迅文学奖或者茅盾文学奖是他们在另一评价体系里的砝码。“政府介入太深,无数个人利益,皆以获不获奖为标准。使获奖后的个人实惠太大,大到很多人宁要实惠而不要其它,所以评奖在某种程度上很伤害文学。”方方曾表示。

  实惠首先是经济上的。据《南方周末》此前报道,2010年,东莞的打工作家王十月凭借作品《国家订单》获得第五届鲁迅文学奖中篇小说奖,包括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在内的三级地方政府,共奖励了王十月人民币约六十万元。而在中国作协的体制内,获得鲁奖和茅奖,也表示在评比职称等一系列晋升中占据优势。在去年的全国两会上,阿来也曾直言:“国内有的文学奖项到后来都不是在评作品了,有点像是在评先进……一次得奖十几个人,甚至几十个人,大家就可以拿着证书去评职称、调工资了。这样的文学奖对个人有好处,对文学却是一种伤害。”

  在“零分事件”后,阿来也表示坚决反对。“如果这不是鲁迅文学奖,是一个随便什么奖,圈子奖项,那他颁发给阿猫阿狗我根本无所谓,但这个奖项是国家公器,某种程度上花的是国家的钱,政府的钱,纳税人的钱,那我也作为一个纳税人的话,姑且不说我是不是入围落选,我都要问一个为什么。我以为一个奖项和获奖者应该是相得益彰的,那我就要看看别人的作品是什么样的。这个是我基本的一个权利,现在不说是公民社会吗,那我想我有这个权利。”

  早在四年前第五届鲁迅文学奖颁布后,知名专栏作家老愚就曾一针见血地指出:“诸多由纳税人出资养活的奖项,沦为利益再分配的筹码:一旦确定了自己人的名单,剩下的就是演戏。所有奖项都不再敬畏,只是拥有分赃权的花名册罢了……体制内文学机构及其诸多背离文学本性的活动,并不会因千夫所指而有所收敛,他们有分享国家荣誉带来的腐败蛋糕的权力,而没有为‘文学荣誉’担负责任……鲁迅文学奖和茅盾文学奖,也只是借用名人之名的一个体制内封赏招牌,他们与中国所渴望的那种文学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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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迅文学奖评奖条例》摘录

  《鲁迅文学奖评奖条例》修订于2014年2月27日,以下摘录其中部分内容。

  ●奖项设置

  1、鲁迅文学奖每四年评选一次。

  2、鲁迅文学奖设置如下奖项:中篇小说奖、短篇小说奖、报告文学奖、诗歌奖、散文杂文奖、文学理论评论奖、文学翻译奖。每个奖项获奖作品不超过五篇(部)。

  ●评选机构

  1、鲁迅文学奖评奖工作在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领导下进行,按奖项分别设立评奖委员会。

  2、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聘请作家、理论评论家、编辑家、翻译家和文学组织工作者担任鲁迅文学奖各奖项评奖委员会委员。委员年龄一般不超过七十岁。

  3、鲁迅文学奖各奖项评奖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由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确定。

  4、设立鲁迅文学奖评奖办公室,负责评奖的事务性工作。

  ●评选程序

  1、鲁迅文学奖评奖办公室制订评奖工作细则,经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批准后实行。

  2、鲁迅文学奖评奖办公室发布公告,向中国作家协会各团体会员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艺术局及有关出版社、报刊社、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征集参评作品。

  3、申报参评的作品,经评奖办公室审核后公示。如发现不符合参评条件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4、各评奖委员会委员阅读本体裁或门类的参评作品。

  5、各评奖委员会分别举行会议。在认真讨论的基础上,经逐轮投票,产生不超过十篇(部)提名作品。

  6、提名作品公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

  7、各评奖委员会经充分讨论,投票以不少于三分之二票数产生获奖作品。

  8、实行实名投票。产生获奖作品的实名投票情况与评奖结果一并公布。

  9、产生提名作品和获奖作品的投票由国家法定公证处公证。

  10、评选结果经中国作家协会书记处审定后统一发布,举行颁奖活动,宣布获奖作品评语,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奖牌和奖金。向获奖作品的责任编辑颁发证书。

  ●评奖纪律

  1、杜绝行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和人情请托等不正之风。评奖委员会及评奖办公室成员,不得有任何可能影响评选结果的不正当行为。如发现此种行为,有关人员的工作资格和有关作品的参评资格均予取消。

  2、参评者及其亲属、参评作品的责任编辑及其亲属等直接关系人,不得担任各评奖委员会委员和评奖办公室工作人员;参评作品发表和出版单位的负责人、参评作品的特约编辑、参评作品所在丛书的主编,不得担任该作品参评奖项的评奖委员会委员。

  3、设立纪律监察组,监督评奖工作。

  ●评奖经费

  鲁迅文学奖评奖经费由中国作家协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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