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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背后的社会再组织

作者:苏琦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4-04-09 23:11:00

摘要:近年来,从土地的城镇化到人的城镇化,从强调有形的物质的“硬”城镇化到强调以社会福利等公共产品供给的“软”城镇化,人们对城镇化内涵的认识不断提升。

城镇化背后的社会再组织

苏琦

    在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段内,城镇化都将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个关键词。近年来,从土地的城镇化到人的城镇化,从强调有形的物质的“硬”城镇化到强调以社会福利等公共产品供给的“软”城镇化,人们对城镇化内涵的认识不断提升。
    然而,城镇化不仅仅是生产和生活方式的非农化,更意味着社会生活的运行方式、社会治理和自治模式的城镇化。这对于有着数千年乡土社会传统的国人而言,才是城镇化所带来的最大挑战。洗脚上田居于城镇,进而享受城镇所特有的科教文卫服务,并不意味着我们就成为了“城里人”。我们如何像“城里人”那样组织我们的社会生活,才是问题的关键。
    传统乡土社会的解体及其所带来的阵痛是人们需要过的第一道坎。在《现代化的政治》中,美国学者戴维·阿普特指出,现代化的结果并不总是令人感到愉悦的,熟悉的社区不复存在,人们或许感到道德个性的丧失,未来充满了风险:不确定就是人们将过去与未来进行交换的代价。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需要寻找新的控制方式,寻找一种新的确定性以替代由于社会变革而失去的确定性。不难想见,作为现代化重要一环的城镇化,同样也会给人们带来不确定性,并催逼人们寻找新的控制方式。
    对于熟悉了乡土社会符号和仪式及其所承载社会文化资源的人们来说,寻找一整套能够构建新的确定性的替代品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美国学者乔尔·米格代尔指出,有效的社会控制首先取决于对资源和仪式的管理。此外社会控制还需要有效利用符号,赋予社会关系以意义。奖赏、惩罚和符号的组合是人们构建与日常生活状况相关的生存策略——满足其世俗需要及物质和精神渴求的方法——的基本要素。随着生存环境——职业、居住地、生产和土地的关系,以及和其他阶层的关系——的变化,人们的需要也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旧的制裁,如社区的排斥或褒贬,和旧的调解方式,如通过村长来调解争议,随着人们移居外地,和外界交流的扩大,以及新的参照群体的出现,而变得不再有力。而旧的奖赏,如收割粮食的互助小组的好处,在许多人失去了土地之后,也变得毫无意义。
    令情形更加尴尬的是,我们也并没有一个成熟的市民社会,来帮助这些刚刚从乡土社会“断奶”的人们,在相对陌生的城镇环境里更顺利地完成“再社会化”的过渡。在城镇化的前半期,来自乡土社会的人们遭遇来自单位社会的人们的歧视,由城乡二元体制造成的鸿沟横亘在乡民们进城的路上。而到了城镇化的中期,我们则遭遇乡土社会解体叠加单位社会解体的双重冲击,由此所造成的后果是城镇成了大家共同面对的一个“丛林社会”。城里人自身不断加剧的不安全感不仅妨碍了对新来者的接纳,还削弱了新旧城镇社群携手构建新公民社会的可能性。
    如美国学者西摩·马丁·李普塞特在其名著《共识与冲突》中所指出的,社会迅速变革所固有的导致地位脱节的扩大,将导致普遍不满的增加,并使那些地位位置不明朗的人更乐于接受一些证明“造反有理”的神话。由于一切社会变革都会产生地位脱节,所以反叛运动和极端主义的群众运动更容易出现在快速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地区而非工业成熟的城市化地区。
    城镇化的挑战及其不满以及由此导致的原有的社会结构的破裂,可能会使无论是城镇的新加入者还是原住民都倾向于向后看而不是向前看,这种向后看的世界观“诱使”人们更“激进”地拥抱亚社会的社会结构和一些原教旨主义的价值观,比如前者经常怀着乡愁回望那一去不复返的乡土社会,进而试图在城镇“恢复”具有浓厚乡土血缘宗亲色彩的亚社会组织,后者则沉溺于重温从摇篮到坟墓都有单位保障的安闲的过往,甚至呼吁“恢复”那纯洁的“一大二公”的社会制度。如何包容这些相互冲突的诉求,如何吸纳而非压制这些自发的社会或亚社会组织,进而在公共政治生活的构建中加以整合,是中国城镇化进程面临的更深层次的挑战。
    在任何社会制度下,急速变迁社会中的利益集团争夺公共资源的冲突总是政治的核心问题,这种冲突的本质及其结果也会取决于这种冲突发生的制度环境。制度不仅对行为者的选择构成了约束,还在很大程度上限定了行为者的偏好。社会制度如何吸纳和整合社会变迁中的各种力量,在此整合过程中建立什么样的社会秩序,凸显了该制度的弹性和可持续性有多大。社会秩序为社会互动提供结构,在不同的社会秩序下,人们对周围人群的行为举止的信念是不同的。换言之,社会集团之间,以及社会集团与个体之间关系的结构化特征,表明了该社会秩序的性质。权利开放社会通过开放“进入”和竞争来给社会关系确定秩序。当大量的个体有权利创立组织来开展广泛的经济和社会活动时,一个权利开放秩序才是建立。
    近年来,欧美学界兴起了一股“重新发现制度”的思潮,这种新的制度主义不仅重视国家以及其他正式机构,也重视非正式的、非官方的制度,尤其是“中间层面制度”。从这个意义上讲,群体和组织对于现代社会的运转至关重要,一个丰富的、多样化的群体与组织网络,能提供一个使容忍、参与以及公民道德等个人价值得到滋养的环境。因为个人在自己身上结合越多的角色,他与扮演其他角色或不同社会生活领域的人们之间的联系就越多。同样,一个人扮演的任何“额外”的角色将他与他所处的更“广大”社会的规范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而不仅仅局限于他此前所熟悉并经常寻求安全感的亚社会。
    这种权利开放秩序下社会公共生活的扩大,不仅有助于人们互动的结构化,也更利于人们“检视”政府的活动,一个社会制度的活力在于其国家和公民的关系具有广泛的、平等的、保护的和相互制约的协商的特点,而恰恰是公共政治的扩大使得政府对广泛性的扩大、平等的扩大、保护的扩大和确定什么需要进行相互制约的协商变得更加敏感。
(作者为资深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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