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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出手摆平煤电之争

作者:王冰凝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3-14 20:17:00

摘要:国务院出手摆平煤电之争

给煤电企业台阶下 2009年度电煤价格“不涨不降”的折中方案有望近日出台
国务院出手摆平煤电之争
重点借鉴电企建议制订长期方案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冰凝 北京报道

 对于电价的制订,电力企业建议能源产业链中每个环节要给下一环节留出足够的备用量。保持充足的供电量,发电利用小时在4500-5000小时较为合理,并以此为基础确定电价水平,保证发电企业在合理的利用小时内保持合理的利润水平。
    一直以来,电价由行政定价主导、发改委协调,在煤价巨幅波动时,对电企盈利不利,此次电企提出的制订电价的方案,就是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国务院亲自出面协调煤电矛盾,对于国家发改委频频协调、国资委跃跃欲试,但一直僵持不下的煤电之争来说,正出现新的转机。
    3月6日,国务院研究室召集中国电力联合会、中能燃料公司以及五大电力集团的相关负责人召开电煤供需形势座谈会。据记者了解,国务院研究室工交贸易司,将领衔为理顺煤电矛盾制订新的长期的煤电协调方案,该方案将重点借鉴电力系统提出的一系列建议。
    “座谈会虽然定调改革煤电产业管理机制,建立新的电价体系,但目前当务之急,政府相关部门近期将出台折中的电煤价格政策,给互不让步但内心均已妥协的煤电企业一个台阶下。”消息人士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未来授权专职部门
负责煤电矛盾
    近年来矛盾激化尤为激烈的煤电之争,引起了国务院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这使得解决煤电矛盾被提到一个新的高度上。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2009年将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继续深化电价改革,逐步完善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形成机制,适时理顺煤电价格关系。”
    两会前就高度重视煤电之争的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则对煤电矛盾的问题做出批示,要求国家发改委、国务院研究室等部门研究新的方案。
   “目前我国并没有一个部门专职管理煤炭和电力企业,由于煤电行业与多个部门利益相关,导致各部门为了自身利益,均对此两个行业进行管理,出现监管范围和职责交叉的局面。这种多头管理的体制一方面存在管理盲区,另一方面出现问题相互推诿监管责任。一年一度的煤炭订货呈现的多头管理、交叉管理,就涉及到国家发改委下属的三个部门、国家电监会、铁道部、交通部、国资委、地方政府等。”英国巴克莱银行北京代表处代表、煤炭分析师刘清泓认为,“如果要解决煤电矛盾,就要有一个专职部门专门负责到底。对于指定哪个部门,国务院说了能算,国务院研究室,这是一个绝对有发言权的部门。”
先出台短期的折中政策
    一电力集团高层告诉《华夏时报》记者,电力企业严重亏损,但目前经济形势下电价短期内难以上调,目前五大电力集团绝不妥协;但煤炭企业在各区域内占有绝对垄断地位,并得到地方政府强有力的支持,而且因为进入市场时间久,更擅长对市场的有效把握,对煤炭产量的调控能力强,所以,双方势均力敌,剑拔弩张。如果相关政府部门不出手,双方互不示弱,僵持下去对彼此伤害很大,实质上将危害经济。
    记者从消息人士处获悉,国家发改委曾根据形势变化多次欲出台一个合适的价格协调方案,但是均因遭煤电企业反对等诸多原因未果。国家发改委最后有意定下不涨不降的折中的2009年度电煤价格指导政策,但认为两会前时机尚不适宜发布。但电力行业消息人士分析认为,两会后即有可能出台。
    其间,作为五大电力集团和主要煤炭企业神华集团及中煤集团的主管部门,国资委也曾多次跃跃欲试,试图协调煤电之争,但终因煤电双方固执己见无果而终。“此轮煤电之争,煤炭方的话语权主要掌握在山西煤炭企业手中,但山西煤企不归国资委管,国资委要协调起来难上加难。”刘清泓说。
    “国务院虽然认为根本解决煤电矛盾,需要改革煤电产业管理机制,但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但目前政府相关部门出手干预价格时机适宜,苦苦僵持的煤电企业内心均已妥协,但因已反目都不肯先妥协,折中的价格干预正好给双方一个台阶下。”消息人士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理顺煤电矛盾
纳入能源振兴规划
    正在酝酿制订的能源振兴规划中,如何理顺电力和煤炭行业的矛盾,将成为一大看点。据记者了解,座谈会当天,唐元对电力企业提出的诸多建议很感兴趣。
    记者获悉,电力企业的建议中,包括建立稳定的电煤供应保障机制、改革铁路运力分配规则、控制煤炭企业的整合规模、防止加剧垄断等建议。
    电力企业认为,要建立稳定的电煤供应保障机制,国家宜设立专门的监督和管理部门,搭建煤电运协调平台,负责保持能源产业链稳定运行;电煤供应是能源产业链条中的重要环节,应该作为管理与监控的重点。
    而在供应方面,电力企业建议增强电煤供应的计划性,保证电煤稳定供应。根据年度预计需求给产煤省和大型煤矿确定生产与运输煤量计划框架,并分解成月度计划;同时建议建立总量为3000万-5000万吨的煤炭战略储备系统,以缓冲煤炭市场供应量的大幅波动。
    “应通过行政约束、经济合同、铁路运力的指标调整等手段来促使煤炭认真执行供应计划;战略储备系统可以以国家为主导,企业参与的方式运作。”上述电力集团高层认为。
    对于电价的制订,电力企业建议能源产业链中每个环节要给下一环节留出足够的备用量。保持充足的供电量,发电利用小时在4500-5000小时较为合理,并以此为基础确定电价水平,保证发电企业在合理的利用小时内保持合理的利润水平。
    “改革铁路运力分配规则也是当务之急,国家订货规则中运力指标只分配给了在国家下发的煤炭订货框架方案中有名录的煤炭企业,在年度订货中发电企业被迫彼此竞争本不应该市场化的运力指标,加剧了煤价无序上涨,造成许多中间环节介入,也影响了正常电煤供应秩序。”上述电力高层说,为此建议对发电企业按容量比例分配运力指标,这对稳定电煤供应和价格都很重要。
    电力企业还认为目前煤炭企业在区域市场中,已经逐步形成了占有绝对优势、产煤省及部分区域内大的煤炭集团公司,在当地区域煤炭市场中,对煤炭供应量和价格完全可以做到垄断。“国家应该控制区域内煤炭企业的重组规模,鼓励跨区域整合,避免形成区域垄断。”
    据消息人士透露,国务院研究室为理顺煤电矛盾制订的长期方案,将重点借签电力系统提出的一系列建议。
    但是,煤电协调的长期方案因为涉及到电企和煤企双方利益,这样该方案还要参考煤企的建议,留下悬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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