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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的“弹药”

作者:天宇

来源:华夏时报

发布时间:2012-12-12 22:36:00

摘要:有人调侃说:如果你不知道重庆过往,请自李庄开始;如果你还想继续了解重庆过往,也请自李庄开始。

李庄的“弹药”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天宇 北京报道
    重庆代理打黑案被当事人检举获逮,全国律师掀起声援大潮,从坚称无罪到以“藏头诗”认罪服刑,刑满时被追究“漏罪”到检方最终撤诉,再到获释后不断申诉,向最高检控告之余连续重磅爆料……李庄案的演绎让人目不暇接。
    在刚刚过去的两年中,李庄成为重庆薄、王事件的见证人和参与者被广泛关注。可以断定的是,他将伴随这一重大历史事件而被载入历史,虽然至今其仍备受争议。
    李庄最近高调地成为众多研讨会的座上嘉宾。在他的四处宣讲中,有51位秘书、脾气狂暴恣意妄为、住在女子交巡警支队隔壁随时找她们谈心……渐被忘记的王立军再次成为热词,其在重庆打黑中,刑讯逼供、违法乱纪等细节,成为吸引媒体和大众的热度新闻。
    有人调侃说:如果你不知道重庆过往,请自李庄开始;如果你还想继续了解重庆过往,也请自李庄开始。
    “平反”之路
    12月9日,在一场名为“呼唤法治春天”的研讨会上,李庄受邀发言。与此前的身穿马褂、脚蹬布鞋的闲适相比,李庄换上了西装,并打上了领带。
    因为被判处实刑,他的律师执业证2010年被吊销。于是,关于他的称呼,悄然变更为“著名非律师”。
    在多位律师和媒体记者看来,此前给人轻狂、高傲、有时目中无人、偶尔不识大体的李庄,经历风雨后,转而世故、持重。他的脸上,已经找不到曾被重庆警方贬斥的“嚣张”,尽管依然高调,但平和友善,惯以单手搭人肩头以示亲切。
    李庄经历了3年最震荡的人生。2009年12月12日,他作为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在代理重庆龚刚模涉黑案后因伪造证据等罪被重庆警方刑事拘留。2010年2月9日,被重庆市一中院终审判刑1年6个月。2011年6月11日出狱,同年12月12日,李庄向最高法院提起申诉,要求撤销重庆市一中院的刑事判决,并要求再审。直到今年11月底,重庆市一中院才就此约谈李庄。
    李庄也没闲着,俨然成了各种研讨会上最受关注的主角。他的发言,多与重庆薄、王事件和打黑有关,听者凝神侧耳;而会后,摄像机和录音笔同样会齐刷刷地指向他,通常他都会来者不拒,似乎是对后者过去救助自己的感恩。
    他加大了在媒体上的露面频率,以“平反”为目的的申诉已经进入攻坚。一年多来,他一直在等待这个时刻。
    被业内评为极有智商和辩才的李庄,技巧地与媒体打着交道。在12月3日的一则微博中,李庄转载了财新《新世纪》关于“李庄的另一面”的报道,同时给该文作者留言:该深度调查有些爆料尚早,诉讼如同打仗,弹药要使用在关键时刻,待五毛集合起来造一个谣言时,有针对性地燃爆一个炸弹,那样效果会更好。特此提出批评,下不为例。
    事实上,自受重庆约谈申诉案起,有关李庄的新闻和爆料就不断,特别是他提供“炮弹”的重庆打黑运动内幕占据各网站重要位置,而他的实名博客和微博上,不断地发布着重庆一个个骇人听闻的细节。
    一位观察人士表示,虽然李庄与薄、王事件爆发并无直接关系,但其介入重庆打黑案客观上助推了重庆打黑运动快速走向负面。最为重要的是,因为李庄被“黑打”,引发全国律师的高度关注和全力援助,以及媒体高强度跟踪报道,社会直观地收视了重庆打黑运动的一个相对真实的“切面”。就是在这种围观和质疑声中,重庆内部出现了管涌,最终溃堤。
    “很难准确地概括李庄与重庆打黑和薄、王事件的关系,但至少可以说,李是一个重要参与者和见证人,目前还没有一个普通人比李庄更接近这一重大历史事件。”一位媒体同行说。
    争议之人
    重庆薄、王事件2012年2月爆发之时,李庄已经出狱8个月。在这期间,李一直在为自己的遭遇申诉,不过其行踪低调。
    前述媒体同行回忆说,在2012年年初的一场有关刑诉法修改的研讨会上,出席者李庄坐在偏僻处,发言不多,也很少有媒体采访报道。按李庄的话说,他原本希望能在10年左右完成“平反”,未想到转机来得那么快。
    就像李庄未能预料到事态发展一样,他同样很难左右在整个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的定位,至少在很多人眼里,对他的争议颇大。
    在业内引发大量讨论的,是李庄后来坚称的无罪和当时认罪的巨大反差。在一些律师看来,李庄应该有所坚持而守住底线。在这一点上,李庄并不如面对刑讯逼供拒不出卖辩护律师而最后被判处死刑并被执行的樊奇杭。
    而另一个被讥讽的段子是:2009年12月11日,李庄在代理龚刚模案后数天,因不堪重压而向重庆法院方面书面通报,终止为龚刚模进行辩护。此事令业内哗然,理解者有之,不认同者亦不乏其人。与今天高调的李庄相比,彼时的他,似乎难言胆量或担当。
    “藏头诗认罪”是李庄传奇经历不可不提的章节。在一审被处两年半的有期徒刑后,李庄主动写出认罪书,将“被比(逼)认罪缓刑,础(出)去间(坚)决神(申)诉”藏于认罪书首尾两端。与他预想的结果一样,他的认罪成为重磅新闻,而外界很快破译出他的藏头诗,而他亦获得了减刑。不过,更多的是汹涌的骂声和批评。
    “我当时既愤怒又充分理解他。我一直在所有场合为他的声誉辩护,但内心一直无法原谅他的错误决策,他曾经深深地伤害了全国律师的形象。”曾为李庄辩护的陈有西律师曾这样写道,李庄采取认罪策略,与其过于自信和强悍、过于相信自救能力的个性有关。在恶劣的环境下,他还想玩弄重庆的公、检、法,结果把自己的声誉玩进去了。
    被誉为律师界泰斗的张思之曾批评李庄二审关键时刻认罪是错误之举,使其从“律师之狮子”沦为“律师之罪人”。“(对李庄的表现)我很愤怒。作为一个律师,不能用流氓的手段对付一个流氓,可能正不压邪,但是我们不能以邪对邪,绝对不可以。任何情况之下,在法律上做那样丑陋的表演,绝对不是律师干的事情。”张思之建议李庄写一告全国律师书,不过当时未被采纳。
    大约半年后,李庄著文《认罪背后的真相》为己辩解。他承认,“藏头诗”是伴随着内心的愤怒和焦虑,而孕育出的一只“以乱治乱”玩世不恭的怪兽。它确实给一些人情感带来了伤害,因此愿意说一声对不起,请大家原谅。
    不过,李庄认为,认罪虽不是一次非常成功、完美的策划,但具有战术、战略上的深远历史意义,而且实实在在地为自己减去了一年牢狱之灾。
    在很多人看来,律师界是名利场。对李庄在薄、王事件出现之前音调较低而其后呼啸山林的强烈对比,不少人以争名逐利批评。不过,更多的人则被李庄的连续爆料而吸引,因为,他们更关注的是新闻,而并不在意背后谁将获益。
    事实上,李庄并不讳言现今很忙。他到处赶场,逢会必讲重庆。此外,全国许多遭受不公的人们,蜂拥邀请李庄代理其维权之诉。因为被主管机关吊销律师执业证,他转身将这些案件交给身边的律师,而自己则担任这些案件的法律顾问。
    虽无律师证,他似乎从未远离过刑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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