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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保监局:投连险销售要“分级”

作者:李军慧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2-14 14:23:00

摘要:北京保监局:投连险销售要“分级”

北京保监局发文:投连险销售要“分级”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李军慧 北京报道

   保险公司有责任确定投连险的风险等级,去调查投保人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保人的风险偏好,然后把适合的投连险产品推荐给适合的投保人,而且还要在承保前将投连账户和投保人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匹配检验。如果投保人拒绝匹配检验或认为自己可承受更高风险,需亲笔签署确认书,说明自己已了解相关风险,自愿购买投连产品。

    继中国保监会要求投连险不能在银行储蓄柜台销售后,北京保监局也进一步出台了规范措施,严格管理投连险在北京地区的销售。
    北京保监局10日正式下发了《北京投资连结保险实施销售适用制度》,明确提出在北京销售投连险的保险公司有责任把合适的保险卖给合适的人,投连险必须实施分风险等级销售。
险商分级销售投连险
    投资者胡先生目睹了投连险销售的冰火两重天:“我工作的银行,销售最旺的时候,男女老幼都在买投连险,根本不顾及或者说不知道可能存在的风险。”胡先生感慨,“出单的银保销售人员都乐开了花,卖白菜一样的卖投连险。”
    自从2008年投连险开始下跌之后,监管部门就出台一系列措施,严控风险比较大的理财险种,胡先生明显发现银行那些投连险销售人员逐渐减少,银行大厅里投连险产品的介绍资料早已经下架。
    在保监会连续出台投连险销售规范后,10日北京保监局下发的《北京投资连结保险实施销售适用制度》更是进一步细化,要求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风险偏好类型,实行投连险分级分类销售。
   “这主要是对在北京地区向个人客户销售投连险的保险公司的一种约束。”看过通知后,资深理财师阎涛向记者介绍,“北京保监局要求保险公司必须把投连险按照风险等级分类,然后把合适的保险产品卖给合适的人。”
    投连险设计原理比较复杂,是一种偏重投资理财的保险产品,一方面对销售人员的技能有较高要求,另一方面对购买客户的持续交费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也有相应要求。“将一个不适宜的产品,在不适宜的时机,销售给不适宜的人群。”一直是投连险屡遭诟病的经典论据。
    北京保监局人身险处负责人对通知进行了这样的解释,保险公司有责任确定投连险的风险等级,同时有责任去调查投保人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保人的风险偏好,然后把适合的投连险产品推荐给适合的投保人,而且还要在承保前将投连账户和投保人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匹配检验。如果投保人拒绝匹配检验或认为自己可承受更高风险,需亲笔签署确认书,说明自己已了解相关风险,自愿购买投连产品。


    “由于投连产品对消费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和财务状况要求较高,根据投保人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势在必行。”阎涛向记者表示。
下月撤出银储柜台
    投连险的热潮已经过去了,正是在市场的低迷期间,消费者才恍然大悟,投连险并不像购买时一些代理人所说的那样“旱涝保收”,而是一种风险责任大且需自己承担的理财产品。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截至去年末,保险全行业销售的投连险占到整个寿险业保费收入的5.79%,万能险和分红险占比分别为19.77%和51.77%。去年寿险行业退保率为3.78%,其中退保较集中的险种主要为投连险。而在投连险火爆销售的时候,正是各个银行网点作为主力销售渠道把投连险卖给消费者。
    如今,保监会规定从今年3月15日起,在银行代卖的投连险,只能在银行理财中心和理财柜台销售,不能通过银行储蓄柜台销售,而投连险的购买门槛也提升到3万元。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教授郝演苏认为,储蓄柜台多发生销售误导,许多业务员都有销售任务但却没有专业的理财知识,有的直接把老百姓的存单变成投连险了,把投连险撤出储蓄柜台是很有必要的举措。
    而在如此规定之后,保险公司通过银行销售投连险产品的范围可能会变得更窄。
   “银行普通储蓄柜台的柜员与消费者交流时间短,销售投连险容易产生误导,在储蓄柜台不能再销售投连险产品后,由于并不是每个银行网点都设有理财中心和理财柜台,这就缩小了银行渠道销售投连险的范围。”阎涛表示,“此外,银行理财专柜一般是专对VIP客户服务,那些符合趸交保费3万元以上但不是银行VIP客户的消费者可能享受不到银行的理财服务。”
    记者走访几家银行网点发现,早在保监会发布通知之前,多家银行网点投连险产品的介绍资料就已下架,投连险早已经无人问津。交通银行网点工作人员表示,不只是储蓄柜台,目前在该地投连险已经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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