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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保障制度,这块蛋糕该动一动

作者:蔡永飞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5-18 18:58:26

摘要:公务员保障制度,这块蛋糕该动一动

民革中央办公厅副主任 蔡永飞

   2012年5月2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到“十二五”期末,要形成基本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健全的管理服务体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水平适度、持续稳定的社会保障网。会议确定了6项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主要任务,其中,“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列在了第一项任务“推进制度建设”的突出位置。以笔者之见,这一安排抓住了“十二五”期间推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一个关键。
    按照现行《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作出这样的规定肯定是有理由的,但缺陷也是明显存在的。最突出的缺点就是,由于公务员实行的实际上是“国家保障制度”,与其他社会成员的“社会保障制度”不衔接,导致了我国的各种保障制度碎片化、不统一、不成体系。我国的保障制度是“一个国家、多种保障”,其中养老保险制度就有这样几种: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金制度(其中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又有不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国有企业名义上和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一样,但有实力的国有企业的保障水平则远远高于其他企业)、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又是一种保障制度,农村实行的则是保障水平远低于城市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很明显,在各种人群中,公务员无疑是最受关注的一个群体,只有把公务员的国家保障制度转变为社会保障制度,并努力使各种保障制度统一起来,才能建立起“基本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
    其次,公务员保障制度是各种保障制度中保障水平最高的一种,过多挤占了公共资源,压低了其他社会阶层和群体的保障水平。公务员不仅“生活保障”十分优厚,像公众注意到的那样,有限的优质医疗资源、教育资源等等很多为党政干部和富裕阶层所占有,其实,公务员的“工作保障”更是出格。像“三公”(因公出国出境、公务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招待)经费作为公务员的“工作保障”费用,占用公共资源更多、更不合理。只有对公务员保障制度进行根本性变革,改变一部分人过度保障、一部分人保障严重不足的格局,从而使公务员保障水平和其他社会成员的保障水平基本平衡,才能建立起“基本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
    而公务员保障制度明显优于其他社会群体,看上去是让公务员群体占了便宜,其实它正在危害公务员自身。第一,作为保障制度设计者、维护者的公务员群体,“近水楼台先得月”,利用权力为自身谋利,其公信力和合法性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第二,公务员群体的强势地位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新增劳动力选择公务员行业,导致公务员队伍日益膨胀、财政负担越来越重。第三,由于公务员保障优厚,使许多公务员一旦进入就不愿意退出,以至于一直没有形成合理的公务员退出机制,导致公务员队伍冗员不断增加,公务员群体内部庸者当道、劣币驱逐良币的痼疾难愈,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很难提高。第四,由于公务员保障制度成为公务员群体的既得利益,因而反过来又使公务员群体为这种既得利益所束缚、所捆绑,以至于形成了一种“维稳”思维和施政模式,名为维护社会稳定,实为维护既得利益,这就使公务员群体越来越被认为是改革的对象。无疑,抓住我国进入本世纪第二个十年的有利时机,以公务员保障制度改革作为“十二五”时期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规划的关键环节,正当其时,不容错过。
    以笔者之见,以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作为公务员保障制度改革的切入点和抓手是合适的。相对来说,养老保障是所有保障中“兜底”的保障,打通了公务员的养老保障和其他社会群体的养老保障制度的衔接通道,同时继续推进医疗、住房等保障制度的社会化,就有可能在公务员中建立起与其他社会成员同样的社会保障制度,让人们在体制内外享有基本相同的保障。而只要做到这一点,不仅有可能为建立全社会统一的基本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起点,也会成为机关建设进入良性循环状态的起点。这是因为,一旦出入公务员队伍并不影响其基本保障水平,就有可能使公共机关减少冗员变得比较容易,而以笔者之见,解决公务员队伍冗员充斥、平庸化的问题,是比清除腐败分子更重要的问题:如果机关和公务员之间可以比较自由地双向选择,公务员会变得更有尊严,公共机关的道德水平会大大提高,一个充满活力的人才成长机制和人事制度就有可能由此形成。与此同时,非常重要的是,改革公务员保障制度,促使现阶段公务员既得利益结构有所松动和改变,就有可能形成建立公务员外部监督机制的契机。
    无疑,公务员保障制度改革,是调整全社会利益关系的一个关键环节,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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