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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星桐中石油擅建燃气工程

作者:王继亮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4-06 21:16:56

摘要:南京星桐中石油擅建燃气工程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继亮  南京报道 

    2012年3月31日,南京市六合区长芦街道留左村南京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南京中燃)江北天然气接受门站前,在“南京星桐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下称星桐中石油)开工仪式”红色横幅下面,一台台挖掘机、渣土车正在紧张施工。而当地村民对此并不了解,甚至以为这是政府惠民的重大工程建设。 

    然而,《华夏时报》记者调查后才发现,多次冒然擅自开工建设燃气工程的星桐中石油并不具备燃气资质,仅是一家从事天然气利用技术开发、燃气器具的批发兼零售、自有设备租赁业务的公司。 

无资质 安全隐患令人忧 

     经本报记者了解,这家名为星桐中石油的燃气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26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共有“江苏中兴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北京紫源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荆州市太普石化有限公司(私营)”、“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仅占45%)”4个股东。就是这样一家公司,其实际经营地点仅是一间民房,且长期无人居住,但对外宣称的招牌却是中石油下属公司。 

记者调查得知,南京中燃江北天然气接受门站位于化工园区内,是江北天然气供气系统的心脏,而就在星桐中石油非法动工的地方竟然布满各种天然气管道,所有天然气高压管线都源于此处,压力高达120公斤。南京中燃相关人士担心,非法的燃气工程一旦投入运营,发生事故将使整个江北地区面临断气,若引发爆炸,势必波及化工园区内的企业。 

记者查阅星桐中石油的工商登记信息获知,其批准经营业务根本不包括“管道燃气经营”及“燃气管道建设”, 星桐中石油在并无燃气经营资质的情况下,私自与江北化工园区的“蓝星安迪苏南京有限公司”、“江苏金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签定供气合同。 

《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燃气设施的开工建设必须经发改委核准立项以及住建委的行政审批,动土施工前必须具备土地使用手续以及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消防审查意见等十几项前置审批手续。 

4月1日,本报通过相关渠道得知,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化学工业园区分局于3月28日确认星桐中石油在“拟开发地块确有少量推青迹象,目前已完全处于停工状态,分局随即约谈企业项目负责人和化工园区规建处负责人,要求企业在没有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之前不得进行任何施工”。不过,3月31日,星桐中石油再次恢复施工。 

记者获悉,星桐中石油上述行为先后历时两年多,南京市发改委和住建委曾多次发文叫停,但屡叫不停。 

特许经营遭遇尴尬  

    星桐中石油无相关资质擅建燃气工程的行为,还损害了南京中燃的企业利益。 

 其实,早在2002年,南京市发改委、市政公用局等部门就对江北天然气实施特许经营权招标,直至2005年上半年完成特许经营权公开招标,南京中燃中标后,南京市政公用局受市政府委托授予南京中燃特许经营权,经营区域为包括化工园在内的整个江北地区。 

4月1日,南京中燃综合管理部经理赵莹向本报记者介绍,依据特许经营协议,南京中燃是唯一保供江北天然气使用的单位,协议内不得引入其他供应商。 

南京中燃称,“我们的经营实际上是亏损的,供给居民、学校的气价是每立方米2.2元,每供1立方气就亏损0.3元钱。工商用户的价格是每立方米3元多,这么多年,我们一直是通过工商用户来补贴。直到2011年,公司的经营才达到盈亏持平,却突然冒出号称是中字头的企业来抢我们的饭碗,有关部门再这样默许下去,余下的23年特许经营怎么办?” 

“但实际上,随着民用量的增大,以及维护成本的提高,一方气要亏损1块钱,尽管如此,中燃仍在加大投资力度,一切确保居民用气及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根据特许经营协议,这也是我们的义务。”南京中燃的刘总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南京中燃所竞标获得的编号为0001的《南京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许可证》特许业务显示:南京市江北地区从事天然气和其他管道燃气经营权,区域为江北地区,即南京市浦口区和六合区现行政区域的地狱范围,有效期限自2005年7月29日至2035年7月28日。 

刘总还认为:“南京中燃注册资金2亿元,投资已超过5亿元,星桐中石油的注册资金仅2000万元,谁的实力强可想而知,眼下,中燃在江北已经基本建成并完善了天然气供应的框架,用气计划一直是逐年增加。” 

“但现在我们合法的特许经营遭遇尴尬境地,某些部门的默许行为实际是对市场公平正义的践踏和对政府诚信的挑战。”刘总称。 

燃管处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查处 

记者从南京市政公用局给市政府办公厅二处宁公复字[2009]25号回复单上看到,南京市化工园有关部门以中燃公司没有管输气源、无法保证园区企业用气需求为由,一直有意引入其它供气方合作经营园区天然气,限制中燃公司在化工园敷设天然气管道,造成园区天然气供应矛盾不断。 

据本报记者了解,特许经营是近几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而产生的一种新的经济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2年颁布的《关于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将燃气行业下游市场向各路资本逐步开放,并要求实行特许经营制度。 

就在本报了解此次事件的当天,南京市住建委最终于4月1日下发了宁住建燃改字[2012]第0000213号《责令改正通知书》,该通知书也最终确认星桐中石油“燃气工程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燃气工程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 

4月5日,记者走访有关部门后,均被告知:星桐中石油暂未获得任何批文和许可证,属于典型的违法施工,一旦确认,将要严厉查处。当日,南京市燃气管理处稽查科的朱科长在电话里告诉本报记者,星桐中石油主要问题是没有任何手续施工,目前只是场地施工,管道等还未铺设,燃管处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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