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与慈善“需界定,可共生”

作者:艾已晴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2-23 20:45:31

摘要:商业与慈善“需界定,可共生”

商业与慈善“需界定,可共生”

专访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国务院参事:汤敏博士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艾已晴 北京报道

2011年是慈善公益领域的多事之秋,几乎每个事件都引发了强烈的舆论地震,随之牵扯出的慈善和商业合作的问题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慈善与商业是否水火不容?企业商业活动与从“善”如何兼得?近日,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国务院参事汤敏博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慈善与商业应该是“需界定,可共生”。
“必须搞清
慈善与商业的关系”
据了解,大多数公众认为慈善行为和商业活动是无法共融、完全割裂的,以商业活动从事慈善,会让人有“挂羊头卖狗肉”的感觉。对此,汤敏博士对记者表示,商业和企业有天然的联系,企业又是联系公众的纽带,因此企业做商业化慈善拥有巨大的优势。特别是在当下我国社会福利还不够好、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政府财政支出有限的情况下,企业完全有基础也有能力做慈善和公益的“排头兵”。事实上,将慈善和商业相结合的企业模式一旦形成气候,它对于整个市场经济的良性竞争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但是,必须要搞清楚二者之间的关系。”汤敏博士说,“因为商业的目的追求利润最大化,而慈善则是要最大限度地履行社会责任。本质不同就要求必须界定好二者之间的关系,否则就会产生很多负面影响。二者关系应该是保持安全距离内的‘可亲密’,简单来说就是:需界定,可共生。”
企业做慈善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纯粹慈善,即不求任何金钱上的回报,但是会有美誉度和社会影响这样的“软回报”,比如很多企业扶持“希望工程”项目;还有一种,就是企业会将善款再投资,也追求利润,但与一般的商业行为不一样的是,这些“最终利润”还会被用于慈善,而不是被理事会、投资者“自肥”。汤敏博士进一步解释说。
在谈到前不久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南都公益基金会等公益基金会发起制订的《公益与商业合作九大行为准则》时,汤敏博士强调,“不管怎样,‘最终利润’是衡量一个项目是不是属于慈善范畴的一个标尺。如果是单纯的慈善捐赠,企业可以享受免税的权利,如果慈善中有涉及到商业的投资和运作,这些部分则不能有免税的优惠。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整个环境的公平和公正。”
“企业应按
最擅长的商业方式做慈善”
“如果非要把慈善指定在‘捐款’的框子里,而不允许任何人、任何企业使用商业的手段和方法来经营慈善,那么慈善之路就会越走越窄,到最后被帮助的人也会越来越少。”汤敏博士肯定地说,“我们的企业完全可以转变思路,换些方式做公益,这不仅是时代的敦促,更是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
“企业社会责任又分多个层次,我们常说的基本的企业社会责任有遵守法规、合理竞争、及时足额缴税、创造就业机会、环保的责任、对员工的福利支持等,而更高的层次则是按企业自身的方式做‘企业社会投资’,也就是按企业自身擅长的商业方式做慈善。”汤敏博士对记者表示。
据了解,对于践行“企业社会投资”责任,近年来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已经做了一系列的研究和探索。结果发现,在社会投资中,企业有很多种方式可以将商业和慈善公益紧密地结合起来。
“比方说养老机构建设、平价幼儿园组建、乡村医疗站设立、技工人才培训等,因为资金、人力、技术经验的不足,这些项目都未能运转起来。
其实,企业完全以商业投资的方式介入进去,做一个自我滚动、良性循环的慈善项目,这可能比直接捐钱更有效率。”汤敏认为,即使在短时间内取得不了突出的商业价值,但企业迟早会因为具诚信、有担当、关爱民众而取得长远的成功,而且这对于扩大企业影响、树立品牌口碑、可持续发展都将产生极大的作用。
“企业做慈善,
不要谈‘商’色变”
对于商业与慈善如何“可共生”?汤敏博士解释说,现代慈善讲究“跨界合作”,“新慈善”不再完全是第三部门的专利和独角戏,企业也是非常重要的推动力量。将市场机制和社会公益相结合,用企业最擅长的商业方式做慈善,是使得当代慈善可持续发展、提高公益组织效率的最大创新。因此说,商业和慈善之间有着很多可以交叉的部分,融合得好,将会是社会多方的共赢。
“做得很成功的案例像孟加拉国的由著名经济学家穆罕默德·尤努斯创建的小额信贷银行。早期资金由创办人和企业组织注入,后期则靠成功的市场化运作。其运作模式和普通的银行一样,借贷、储蓄、理财等项目一应俱全。”汤敏博士举例说,但这个银行有两个特点,一是其股东不参与分红,所赚利润全部回笼到银行运营之中;二是它只借贷给乡村中的贫穷群体。可见这个银行并非是以赚钱为目的的,而是一个企业组织的社会投资。我认为这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帮助弱势群体的一种极佳模式。
“在中国也有一些不错的商业慈善模式,譬如‘保姆学校’。”汤敏告诉记者,“一些企业和家政公司合作,建立家政培训学校,并深入贫困乡村招募想在城市打工赚钱,或者有志于从事家政事业的贫困人群,然后将这些人集中起来进行培训,最后输送到有需要家政服务人员的家庭。这不仅搭建了一个直接沟通的供求平台,也真正高效地帮助了生活困难的人群尤其是贫困妇女,必然会产生非常正向和巨大的社会影响。”
尽管如此,但汤敏仍然提醒广大爱心企业要三思而后行:“这种慈善公益的投资应该是比较真实和保守的,企业一般不要选择风险太大的投资项目,因为这毕竟是用来做慈善的资金,赔钱的话会给企业带来很大压力。”
同时,汤敏还给予了公众的深深期待,他说:“希望公众对此持有理解态度,企业以何种方式做慈善,并不能以公众的意志为转移,大家不要一味质疑,而要给予企业一个宽松的舆论环境,让他们能够用更灵活的方式来行善,而非缩手缩脚,战战兢兢。”
“要么企业纯赚钱,要么企业纯捐助”,这种非黑即白、非此即彼的理念使得很多存在于商业和慈善二者中间的公益项目都不能操作。虽然这让人感到无奈,但对中国商业慈善来说,可能更是一个机遇。
“如果我们有爱心的企业能将这种二元对立的思维适当抛弃,不要一做慈善就‘谈商色变’、如果我们的公众能够对商业和慈善相结合的模式再多些了解和支持的话,我们中国的慈善公益事业将呈现更广阔的景象!”汤敏博士希望企业用实际行动来改变公众商业与慈善“水火不容”的观念。

查看更多华夏时报文章,参与华夏时报微信互动(微信搜索「华夏时报」或「china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