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组织应该产业化

作者:马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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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10-14 19:56:24

摘要:慈善组织应该产业化

专访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管理研究所研究员施昌奎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马广志 北京报道

   近年来,伴随着慈善事业的发展,如何增强慈善行为的有效监督,逐渐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因为对于一个慈善机构来说,公信力就是它的生命力,而公信力是建立在信息公开、各方监督机制完善的基础上的。近日,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管理研究所研究员施昌奎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慈善机构要有公信力,慈善事业要健康发展,就必须建立健全一个全民参与的、涵盖所有慈善组织的立体监督体系。
《慈善法》先出台再完善
    《华夏时报》:近年来,我国的民间慈善组织发展非常快,但其中很少有能成长为较具规模的公益组织,问题出在哪里?
    施昌奎:社会组织有一个发育过程,而这是跟整个制度的创新有关系。虽然这些年我们的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但社会组织创新还是相对滞后的。一方面是因为政府监管不到位;另一方面则在于慈善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结果导致很多慈善组织普遍散、弱、小,很难做大。我相信,随着政府对慈善的重视和在体制上的创新,以及法律的逐渐完善,未来带有公募性质的慈善NGO组织肯定会越做越大的。
    《华夏时报》:但是,6年前就已经起草的《慈善法》至今还没有出台。
    施昌奎:《慈善法》“难产”是有客观原因的,主要是各方面阻力太大,忧虑太多,但任何法律都不可能一步到位的。我建议《慈善法》还是先出台,然后在发展中去完善。当然,这需要国家的相关立法程序要有所创新。
慈善组织应该产业化
    《华夏时报》:公益人才的缺乏也是当前很多慈善组织难以发展壮大的“瓶颈”之一,您认为原因是什么?
    施昌奎:这主要在于中国慈善文化不完善,或者说是中国民众对慈善事业要求太苛刻,他们往往会按照社会道德的标准来评价。但在我看来,慈善不过和其他行业一样,也是个产业,只不过是公益性的产业而已,因此,慈善也是需要人才、需要制度、需要创新的,所以慈善组织的运作和管理都应该是市场化的运作。
    慈善组织“弱”就弱在运作能力,缺乏懂得市场化运作的职业经理人。如果NGO组织按照企业化的运作方式,把业绩做大了,慈善事业不也就做大了吗?像西方发达国家职业经理人一样,把慈善事业做大了,这说明你贡献大了,这是应该得到全社会赞扬的呀。
    《华夏时报》:我们现在还缺乏这样的社会氛围。
    施昌奎:是的。在现在的体制环境下,这是不允许的。所以,在没有制度性保障的情况下,某企业家进入到慈善组织里,如果拿很高的月薪、年薪的话,别人就会质疑,做慈善怎么还能拿这么多钱呢?归根到底,是因为社会对慈善的认识还停留在“做好事”阶段,还没完全认识到做慈善也是在“做事业”。
    如果体制完善的话,慈善组织进行房地产、股票以及有价证券的投资都是可以的,也就会吸引各方面的人才。但现在的法律无论是对公募还是私募的限制都非常多,定位不清楚,做的话可能就犯规,不做的话就难以发展。
需要全方位的监督机制
    《华夏时报》:近几个月来,“郭美美事件”等慈善乱象频发,公益组织的公信力受质疑,其根源何在?
    施昌奎:应该说都与体制和法律的滞后有关系,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监督机制的不完善。慈善事业需要建立健全一个全民参与的、涵盖所有慈善组织的全方位社会监督机制。首先是政府监督,这方面政府还做得很不够;其次是司法监督,比如说像美国一个州的检察长,他负有整个州的公益资产的事后监督,出事没出事,都要及时汇报,但我们还停留在事后监督,出了事才会处理。
    第三就是社会舆论监督。这个力度也很弱,关键就在于政府监督不到位,信息不透明,导致媒体好像只关注负面的事件似的。
    第四就是民间监督机制。目前对NGO组织的评估都是政府在做,在发达国家,评估机构都是经过几十年的摸爬滚打竞争出来的,其评估结果自然会有威信,能得到老百姓的认同。公众也就愿意把钱给他认定的慈善组织。也就是说,我因为信任这个评估机构,所以我信任某个慈善机构组织。
    因此,只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民间评估机制,一些慈善机构才会有公信力,才不会出现像现在很多点对点,一对一的捐赠方式,成本多高呀,又谈何发展壮大?
    第五,还要建立起公民个人监督机制。我认为,每一个公民都有监督慈善组织及其行为的责任和义务,但目前来看,我国的普通公民个人监督热情不高,公民的社会公益监督意识比较淡薄,几乎没有人愿意亲身去监督慈善组织及其行为,其结果不免会造成慈善组织的尾大不掉。
    《华夏时报》:慈善组织自身的自律也很重要。
    施昌奎:对,完善慈善组织的自律机制也是建立全方位的监督体制的内容之一。通过成立慈善协会、联合会等组织,就可以形成一个行业自律公约,即大家必须遵守的一个底线。慈善机构能够纠正自身的毛病,有大问题的还可能会被“清理门户”,这样公众才会对慈善机构更加放心。北京成立了首都慈善公益组织联合会,走在全国前列,其他地方大多都是政府在管,这怎么行呢?
    当然,还要加强社会对慈善公益行业联合会本身建立自律机制的督促。自律机制既有内在因素,也有外在的压力,如果缺乏外在的压力,自律机制也是建立不起来的。
“回归民间”还要很长时间
    《华夏时报》:近来,“让慈善回归民间”的呼声越来越高,对此您怎么看?
    施昌奎:从本质上来说,慈善事业不应该由政府来做,它是属于民间的,应该回归民间。回归民间以后,私募资金就涉及不到老百姓的利益了,也就是说,风险都由私人而不是由公众来承担了,老百姓还会再关注这些事情吗?一个老板在做慈善时出了问题,你还会关心他吗?那都是他自己的钱,他想怎么“黑”都行,只要是他在做(慈善事业)。
    如果是公募基金就不行了,因为你的钱是大家的,如果你编个故事,骗大伙的钱来做私人的事儿,那公众还饶得了你?当然,回归民间之后也会存在一个公信力的问题。并不是所有的民间NGO都是规范的,有的也存在社会道德风险问题。因此也是需要监督的。
    《华夏时报》:但目前看来,“让慈善回归民间”似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施昌奎:不错。在经济和社会都处于转轨期的背景下,主要的社会资源还都掌握在政府手里。如何将这些资源向慈善事业倾斜,现在还需要靠公募基金来做。这样一个过渡期,我觉得不会太短,会存在很长时间。
    《华夏时报》:您认为,如何才能促使慈善组织进行信息公开,并保证其统计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呢?
    施昌奎:既见来时踪,又见去时影,其实只要把每一分钱的去向都在网上公布的话,一切就都OK了。但现在慈善组织既缺乏法律约束,本身又缺乏自律。其实这里也是有它的难言之隐的。究其根源,还在于我们的体制创新不够,法律不完善。
    《华夏时报》:现在慈善组织透明度也有提高的要求。
    施昌奎:这是社会的一个博弈过程。在我看来,本来是很小的一个问题,在公众和媒体的不断考问下会越来越有影响,这对《慈善法》的出台是一个促进,对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也有积极的推进作用。更重要的是,这对政府也是个考验,促使政府要改革现有体制,完善相关法律,否则,没准还会出别的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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