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慈善应定位于“民办”“官助”

作者:马广志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9-02 19:24:52

摘要:中国慈善应定位于“民办”“官助”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马广志 湖南报道

   从郭美美到“卢美美”,从慈善总会“发票门”再到妇女基金会的“温暖工程”,中国慈善事业近段时间出现了太多不和谐音符,并遭遇到了巨大的舆论冲击,一方面是让慈善回归民间的呼声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却是民政部将单独监管慈善组织,似乎又加强了对慈善的“垄断”。
    中国慈善到底应如何发展?对此,湖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周秋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我国的社会慈善事业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中国的慈善事业要走出一条健康、正确的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对我国当代慈善发展有合理的定位,即“民办”、“官助”。
我国慈善事业尚处于“初级阶段”
    《华夏时报》:如果让您给“慈善”下个定义,应该是怎样的?
    周秋光:从字面上看,“慈”和“善”都各有所指,但“慈善”具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慈善是一种“为人”与“无我”的人道主义精神体现,任何带有直接的功利目的的行为,算不得真正的慈善;第二,慈善是一种社会行为而非政府行为,善源主要来自民间并且由民间人士办理;第三,慈善是一种社会利益的调节器,一种社会再分配形式,这种分配是以社会成员的慈善心为基础的,起着安老助孤、扶贫济困的作用,同时也能稳定社会秩序。
    《华夏时报》:也就是说,在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方面,慈善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周秋光:是的。慈善应该是构建和谐社会里非常重要的力量,是调节社会、和谐社会,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的一个动力。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中,慈善是一直存在的。慈善是国民进步的一个标志,它与文明的发展进步是相伴随的。
    《华夏时报》:自古以来,我国就有乐善好施、扶危济困的传统,这种古代慈善与现代慈善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
    周秋光:古代慈善有三大特征:一是慈善的根深深地扎在中国宣扬性善传统文化的土壤里;二是古代的慈善救助是以政府为主体来承担的,民间慈善起辅助和补充作用;三是中国古代慈善救助的方式以养济为主,只救身体而不救灵魂,授人以鱼而不是授人以渔,是一种消极的救助。
    而到了近代,中国的慈善发生了很大变化。受西方新的社会慈善福利观和公益思想影响,中国人认识到慈善不仅要救助贫困弱势群体,还要发展社会公共事业,改变社会环境,让全社会的人都受益。此外,近代中国积贫积弱,自然灾害和社会灾害频频发生,政府没有能力救灾,一些民间的有识之士便纷纷倾其家财,救人扶贫。这样,民间力量就替代缺位或不到位的政府,成了慈善救助的主体。
    《华夏时报》:那么,您认为中国现当代慈善事业的起点又在什么时候呢?
    周秋光:1994年,中华慈善总会的成立可以看做是中国现当代慈善事业复兴的起点。之前,从1981年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成立到1994年中华慈善总会成立,也可以说是我国慈善的“准备期”。而从1994年至今,中国慈善事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各种慈善组织大量出现,民间慈善组织纷纷建立。但这并不能说明我国的慈善事业已经发展得多么好了。我认为,当前我国的社会慈善事业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是也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华夏时报》:哪些问题?
    周秋光:一是观念滞后,慈善事业发展所需要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
    二是慈善机构的数量太少,慈善捐赠水平较低。到2004年,中国慈善公益组织只有395个,而且绝大多数是“官办”的,难以真正发挥作用。
    三是发展慈善事业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和完善。迄今我国尚没有针对性、特定性的专门规范慈善(公益)组织的实体内容的法律与法规条款,即使是已经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亦因缺乏具体的、可供操作的配套政策而难以落实。
    四是慈善组织自身亦存在着不适应发展需要的弱点。部分慈善机构的组织建设还不规范,慈善募捐的方式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慈善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还有待提高,慈善组织的运行还缺乏透明度,慈善公益系统的自律还有待强化。
慈善发展需变“官办”为“官助”
    《华夏时报》:您如何看待当前我国的慈善格局?
    周秋光:如果站在历史的高度来审视,现在我们的格局是一种最典型的官办慈善事业,这也是我国慈善事业的一个重要特征。我研究过红十字会。红十字会本来是民办的,在国民政府的时候也想把红十字会收回官办,但是没有成功,红十字会跟别的不一样,国家的元首也只能做它的名誉会长。
    《华夏时报》:按“慈善”的定义来说,那这种官办的还能叫做“慈善”吗?
    周秋光:当然叫慈善,为什么?因为它用的是民间的钱,这个是慈善最起码的标志,不过用的是民间的钱却不是由民间来办,而是由官方操办,所以就叫官办慈善。其实这种官办慈善在宋代早已有之,宋朝就是这么一种做法。现在民间慈善事业的数量只有极少一部分,无法和民国时期相比,为什么?因为不让大量成立,被一些问题和现象弄怕了,只要是成立社团,慈善机构也一样,都要有一个主管或挂靠单位,结果有的慈善团体还到工商税务部门去登记了,本来办慈善应当免税的,结果还要交税,所以现在的民办慈善格局是没有办法和民国时期相比的。
    《华夏时报》:您对当前的这种“官办”慈善如何评价?
    周秋光:我觉得,如果因为社会需要“官办”,它就有存在的必要和价值,否则就会成为障碍。从历史上看,民办慈善比官办慈善要好。但我国的慈善事业曾中断40年,突然要复办,没有政府的支持是不行的。所以这个时候由官方来办,我认为是合理的、适宜的。但由官方办理多久才是恰当的?5年?10年?15年?这个问题不好说,关键要看民间办的条件是否成熟。
    《华夏时报》:那么现在中国民办慈善的条件成熟了吗?
    周秋光:民办的条件包括:政府支持、社会氛围、善款来源、慈善家人物、政策法制环境、社会监管机制6个方面。这6个方面的条件有些已经不错了,但有的还有待努力,特别是政策法制环境和社会监管机制两个方面。所以说政府应当积极地为民办慈善去创造条件并加快其发展的进程。同时政府一定要明确自己的合理定位,变“官办”为“官助”。
    《华夏时报》:这是您对我国当代慈善事业发展的定位。
    周秋光:是的,我认为这是最合理的。我认为,当前政府在慈善方面最主要的就是要做好这三件事:培养国民的慈善意识,营造社会的慈善氛围;加快慈善立法的进程;对慈善事业进行合理有效的监管。其他的,就应该让社会的第三域,即非官方组织(NGO)和非营利组织(NPO)去发挥其作用。
    《华夏时报》:近期,中国公益慈善事业出现了太多不和谐音符,先是郭美美事件,现在又出了一个“卢星宇”,中国红十字会和青基会相继被拖下水,从您对中国慈善发展的定位来看,如何解释呢?
    周秋光:所有当前这些弊端的出现都与“官办”有关。因为处于“官办”状态下的这些慈善组织很难不把种种的“官场习气”带入这个行业,如此一来,其任何效率低下、管理松散、不透明以及不规矩,都会引起公众的愤怒和强烈质疑。
    《华夏时报》:那我国的慈善机制如何才能走向完善呢?
    周秋光:要完善我国的慈善机制,我认为有三个目标是需要努力去达到的:一是使慈善完全走向民间;二是允许和鼓励民间广泛设立慈善团体和机构。慈善事业要发展和在社会需要中充分发挥作用,不能只有一家或几家,应当有许多,有一大批才行;三是参与办理慈善的任职人员应当是义务的。慈善既然是一种无私奉献的高尚行为,那么,和捐献者一样,参与办理慈善的任职人员也应当是义务的。
    如果说上述三个目标能够达到,那么慈善的机制应当说基本完善。我想我们的慈善事业发展必将会是另一番兴旺发达的景象。
    《华夏时报》:这也是我国慈善的发展前景吗?
    周秋光:我认为中国的慈善事业最终应该朝着民营化、法制化、系统化、专业化和普及化这“五化”发展。所谓民营化,即依靠民间力量,限制政府干预;法制化,即将慈善纳入法律管理的轨道;系统化,即各慈善组织要加强交流,形成合力;专业化,即慈善从业人员要懂专业;普及化,即人人都要有慈善理念,但这个目标还比较遥远。然而也只有这样,中国的慈善事业才能走出一条健康、正确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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