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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风险:中国企业家的生死存亡线

作者:陈晓峰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5-13 21:26:04

摘要:道德风险:中国企业家的生死存亡线

陈晓峰 北京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智维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华夏时报》:前日,就阿里巴巴集团已经将旗下在线支付业务“支付宝”划转到马云主要控股的公司,“巨人”史玉柱在微博上恭喜支付宝回归中国,同时建议马云做个“爱国流氓”,并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质疑,您作为企业风险管理专家,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
    陈晓峰:这个事情应该从两方面来进行分析,一方面是“巨人”史玉柱的“爱国流氓说”,反映了中国企业家所普遍缺失的道德问题,这也是前不久温总理所疾呼的“一个企业家身上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问题;另一方面,“爱国流氓说”之所以能够引起如此大的“风波”,则说明企业家的道德问题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当然,这也说明我们这个社会正处在“成熟”和进步的阶段。
    《华夏时报》:从道德角度上,您如何评价“巨人”史玉柱的“爱国流氓说”?
    陈晓峰:“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对于“爱国流氓说”,我想,“生意的归生意,政治的归政治。”如果按照“巨人”史玉柱的逻辑,那么当初马云将阿里巴巴卖出去是不是也算是“卖国”了?很显然,如果动辄以所谓的“爱国”、“政治”作为幌子抛弃市场经济的法治规则,则无疑显得我们自己在道德层面很“浅薄”,也很苍白了。
    有一个案例或许不能够被忘记,那就是“娃哈哈”与“达能”的那场举世瞩目的诉讼,其实“娃哈哈”完全可以通过诉讼来与“达能”解决他们之间的纷争,因为既然到了诉讼程序,则通过诉讼解决就是了。但是,当时的宗庆后却莫名其妙地“祭起”了所谓“保护民族产业的大旗”。结果虽然官司赢了,但是依然不光彩——因为国际社会会认为你是通过“民族主义”的煽动赢得了诉讼,未来是不可以作为“合作伙伴”的,这属于道德有问题,显然这是作茧自缚。同时,这个案件也对我们国家层面上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因为世人会认为我们国家司法不公正,官司赢了是因为受所谓的“民族主义”的影响。
    《华夏时报》:“巨人”史玉柱本身就是一个非常有争议性的人物,是不是因为大家对于史玉柱本人的道德有质疑,所以才引起如此大的“风波”?是否可以假设一下,如果“爱国流氓说”不是出于史玉柱之口,或许就不会引起这么大的社会质疑?犹如陈晓大爆国美内幕的“巫山夜话”,是不是也可以这么理解?
    陈晓峰:坊间有一个说法:“一个人的价值有多大,要看他的声音传播有多远。”但是,这句话就不能够反过来说了。很显然,如果一个人传播的声音是谬误的,则其价值形象将会大打折扣。因此,所谓的“名人”,一定要检点自己的言行,也一定考量自己的不当言行所可能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以及对自身形象的影响。
    关于“‘爱国流氓说’不是史玉柱之口会不会引起如此大的质疑”的假设,我想,或许不用猜测,因为史玉柱的《征途》游戏所引起的广泛“道德质疑”也能够说明一些问题吧。
    至于国美前董事局主席陈晓的“大爆国美财务漏洞,称其经营模式难以为继”的风波,虽然陈晓后来公开声明称未接受过正式采访,属于“私聊”,并且随后该报道的作者发表微博承认此文章内容是私下聊天的谈话而非正式采访,但是,这些解释无疑是非常苍白的,因为无论作为前国美董事局主席,还是刚刚过去的国美战争“仇敌”,以及现任国美公司董事及小股东,陈晓的“巫山夜话”无疑是不适宜的,社会公众对此事的质疑,不仅仅是法律层面的准衡,其实更是对陈晓道德品质的考量。
 相信陈晓的“巫山夜话”,与“爱国流氓说”有一定的类似之处吧。
    《华夏时报》:是不是大企业(或大企业家)应该比小企业(或小作坊主)更有“道德”一些?您如何看待大企业(或大企业家)和小企业(或小作坊主)的道德风险问题?是不是大企业家更具有道德风险意识?
    陈晓峰:小企业(或小作坊主)未必天生道德沦丧,大企业(或大企业家)未必天生就道德高尚。相反,相较小企业(或小作坊主)而言,大企业的道德风险则显得更加重要,也更为严重。这一方面是因为大企业(或大企业家)虽然创造了巨大的财富,但是也占用了太多的社会资源,理应对自己的道德层面要求的要高很多,也理应成为企业界道德的楷模和典范,因为一流的企业,就应该具有一流的道德价值观;另一方面由于大企业(或大企业家)的社会影响面大,如果其具有非常好的道德水准,则将会带来比较大的良好道德指引。
    但是遗憾的是,我们的大企业家实际上离上述所说还很远。事实上,我们的很多大企业家根本没有道德风险方面的意识。
    如刚刚落幕的陈光标“捐款门”事件,一方是陈光标称“很受伤”,质疑“我在捐款时,你在干什么?”另一方是一部分社会公众和媒体对陈光标的不断质疑。实际上,事件的本质并不是质疑捐了多少,而是社会对于慈善家道德的考量,以及社会对企业家的道德期待。因为陈光标的“高调”行善,让陈光标获得了各种荣誉,成为了社会公众人物,也同时获得了更多的公司业务,此时的陈光标就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公民”,也不是普通意义上的企业家了,而应该成为社会的道德楷模和道德典范。
    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中最为基础的道德标准,而类似虚假承诺、虚假捐赠等行为则本身就是“不诚信”的表现。陈光标曾经说:“勇敢、善良”是其最重视的道德品质,但实际上,这些还远远不够,唯有“诚信”才应该是每一个企业家最为重视的道德品质。从这个角度上看,社会公众不允许“中国首善”陈光标有道德瑕疵,也是一种正常的社会期待,作为陈光标本人应该认识到这些。因此我想,陈光标“捐款门”事件之所以爆发的本质原因,是陈光标本人踩到道德风险的雷区!
    因此,从陈光标“捐款门”事件来看,大企业(或大企业家)要比小企业(或小作坊主)更具有道德风险。
    《华夏时报》: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一个企业优与劣,考量的标准并不是他创造的多少价值,而最终要看这个企业所存留的文化。
    陈晓峰:是的。一个企业即使创造了很大的财富,如果其企业文化有问题,也不会受到人们的尊敬。同时,如果一个企业不具有良好的文化,这个企业的发展也会最终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如华为公司存续多年的“黑寡妇”文化,给华为公司蒙受了巨大的阴影,虽然任正非年初宣传彻底抛弃“黑寡妇”文化,但是相信这种文化给华为公司带来的负面效应还不会很快终结。
    一个人,如果道德品行败坏,相信其命运将是众叛亲离。一个企业,如果不具有良好的道德,相信最终会遭致社会的唾弃。一个道德缺失的国度,不可能有快速、持续、健康发展的经济,也不可能有正常的社会秩序存在。我想,一名优秀企业家的终极价值,并不止于创造了多少财富,更要将良好的价值文化传递给社会。因为,任何资源都有都可能会枯竭,唯有良好的道德文化方能生生不息。
    因此,从上述角度分析,道德风险对于企业是非常重要的,甚至已经成为企业的生死存亡线。
    《华夏时报》:看来,一名受到社会尊敬的企业家,并不是十分不容易成就的,需要更多方面的努力才能够达到。
    陈晓峰:是的。犹如“人的一生就是一种修行”,企业家同样需要修行,尤其是道德层面上的修行。一名企业家能否最终成为“巨人”,更在于他能否成为“道德的巨人”。
    《华夏时报》:既然道德风险对于企业如此重要,那么怎样才能让企业重视道德风险呢?你又如何看待食品行业刚刚开始的道德“教育运动”呢?
    陈晓峰:惩罚与教育并重。犹如温总理之“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的感叹,我们正处于一个“道德沦丧”的“乱世”,乱世用重典,唯有对那些缺失道德的企业(或企业家)的行为,给予非常严厉的法律制裁和道德制裁,包括给予严重的财产处罚(直至处罚到企业家倾家荡产或企业破产)、严厉的刑事处罚(直至无期徒刑和死刑),以及通过社会舆论将道德沦丧者钉在道德的“耻辱柱”上等,才能够真正遏制目前“道德严重滑坡”的局面。
    另一方面就是教育,当然,教育不能够是“运动式”教育,而应该通过多种方式和多种渠道开展道德教育,包括“从娃娃抓起”、树立道德楷模、强制(或鼓励)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CSR)、持续性的道德宣传教育等等,唯有全社会树立起高尚的“道德指数”,并形成习惯性道德行为风尚,我们这个社会才具有真正的“道德”。
    而这一切,恰恰需要中国大企业家的率先道德垂范。我们期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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