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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比亚僵局令中国企业遭受五大损失

作者:王金岩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4-29 21:30:54

摘要:利比亚僵局令中国企业遭受五大损失

■中东问题专家 王金岩

   利比亚政府与反对派代表及非盟领导人4月25日就解决利比亚国内危机举行了会谈。这是首次有反对派参加的会谈,非盟和联合国及欧盟的代表随后也将与双方代表分别会谈。这一事实与国际社会越来越大的分歧一起,构成了利比亚形势的僵持图景。
    此次利比亚政局的动荡也对我国在利从事承包工程的企业造成相当大的影响。合同搁浅、项目停止、驻地遭袭、大规模撤侨等,利比亚局势动荡给中国企业带来的损失显而易见。形势的扑朔迷离,将如何影响中国企业的利益?
中国企业遭受五大损失
    利比亚是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重要市场之一。动乱发生之前,利比亚国内正掀起一轮建设高潮,以弥补其被制裁期间的建设停滞。为配合2009年利比亚革命胜利40周年,其政府还上马了一大批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中国公司大规模进入利比亚始于2007年。截至本次动乱发生前,在利比亚有75家中国企业承建的50个工程承包项目,涉及金额188亿美元。这些企业中包括13家央企,其中包括: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中国交通建设集团、中国铁道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中国建材集团进出口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中国冶金科工集团、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十五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投资主要集中在房屋建设、配套市政、铁路建设、石油和电信领域。
    在此次利比亚国内冲突中,中资企业中有十多人受伤,企业工地、营地遭到袭击抢劫,直接经济损失达15亿元人民币。随后,中国政府为确保在利华人生命财产安全,出动海陆空力量,撤回3万余名中国员工,耗资约3亿元。再加上中国企业在利比亚的项目,总体损失预计188亿元,此次利比亚危机带给中国的损失将超200亿元。
    据国资委披露的信息,目前13家央企在利比亚的项目已经全部暂停。从长期看,中国企业将会遭受如下方面的损失:
    一是固定资产损失。虽然大部分中国企业在利比亚承揽的是工程承包项目,不是带资项目,没有直接投资,但中国各大公司在利总部及各项工程的基础设施、设备和原材料都留在了那里,并完全处于失控状态。因此,会有大量固定资产损失。
    二是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损失。包括履约保证金、预付款保证金、维修保证金、维持项目正常运行所必须垫付的流动资金以及由于不可抗力产生的损失等。按照惯例,在利比亚实施的工程项目都是中方企业先垫资。一般而言,项目合同资金的支付方式为:按工程进度付款,再加上15%左右的预付款。有的企业预付款更多;而业主支付进度款,一般需要60至90天的审核期。所谓“工程预付款”是指,在工程开工前,业主按当年预计完成工程量造价总额的一定比例预先支付承包方的工程材料款,其主要用于购买工程所需的材料和设备。虽然企业可以获得部分预付款,但预付款一般逐月按工程进度从工程进度付款中扣还,加上进度付款一般会延后3个月甚至半年,因此,一旦工程因不可控因素停止,这些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就成为承包商的损失。
    三是回国人员安置问题。国家动用陆海空交通工具将所有在利人员接回,接下来面临的是他们的安置问题、人工费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赔偿问题,这也是中国企业面临的一大难题。
    四是三角债问题。由于利比亚建筑材料缺乏,无法满足工程需要,一般需要承包商从利比亚以外的国家采购。而中国企业承包工程所需的建筑材料一般从国内采购。因此,利比亚项目中断后,一些企业无法按期给原材料商支付货款,加上很多工程采用分包模式,也导致三角债问题凸显。
    五是利方恶意索赔问题。利比亚撒哈拉银行已向中国的葛洲坝集团、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宏福建工等公司针对预付款保函进行索赔,要求五天之内必须给银行方面答复。据上述公司内部人士称,预付款保函还有半年才到期,现在银行提前索赔,属于恶意索赔。所谓“预付款保函”,是承包商通过银行向业主开具的按规定偿还业主预付款的担保书。按照担保书的规定,中方承包商如果未能履行合同,不将业主支付的预付款退还,银行将把预付款退还给业主,并向承包商索赔预付款的本金和利息。利比亚撒哈拉银行向上述公司提供了两个选择,一是赔偿预付款本金和利息,二是将预付款保函期限延至2012年12月31日。两种选择对中方都不利,选择赔偿将进一步加大损失,而且不是小数目;将保函延期的话,面临的风险和保函成本又要增加一年。
内乱后的形势发展与应对
    利比亚三分之二以上的油田和绝大部分石油港口都分布在目前反对派控制的东部地区。目前,战事仍处于激烈胶着中。由于此次利比亚战事之猛烈、复杂和涉及方面之多,因此,对于战争的结果尚无法预测。但无非是现政府取得最后胜利或现政权被反对派推翻或利比亚分裂割据三种可能。
    无论此次利比亚危机结局如何,根据国际惯例,外国法人在东道国享有对其财产的所有权、企业控制权等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利比亚的政局动荡造成了中国在利企业无法正常经营并造成重大损失,侵犯了中国在利企业的合法权益。东道国应该履行保护外国投资者权益并赋予其“公正、合理待遇”的国际义务。因此,中国在利比亚的投资不可能“灰飞烟灭”。危机前在利比亚实施项目的中国公司都将会被作为一个整体对待,并获得赔偿。
    根据以往出现类似情况时的经验,会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新政府会对中国公司进行合理赔偿,原有合同继续执行。另一种是联合国组织所有在利的外国公司进行索赔,用利比亚的石油收入来赔偿,相当于终止合同。
    此次危机对利比亚基础设施造成了极大破坏,危机结束后,无论哪种势力当政,必将大搞建设。届时,中国公司必将以其质优价廉的工作重新走入利比亚市场。
    利比亚局势动荡是对中国企业加大步伐“走出去”后面临的一大严峻考验,甚至有可能事关中国海外发展的方向,因为中东北非的经济格局可能面临重新洗牌。
    中国相关部门和企业应该从利比亚事件中汲取经验教训。在“走出去”之前对目的国的政治风险等因素做出更加充分的考量,特别重视政治动乱因素。中国企业“走出去”不应只是依赖经验,而需要更详细的可行性调查。发生突发政治或社会动荡事件,应急机制能否跟上,应收账款的管理、设备的保全维护有没有预案,这些都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问题。
    当前,利比亚乱局带给中国企业的损失已经不是某个企业所面临的问题,而是全体在利实施项目的中国企业需要共同面对的局面。因此,全体相关企业应团结一致,有效协商,并加强行业协会和政府职能,最终统一立场,共同应对,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中国企业的利益,将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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