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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的馒头

作者:张汉澍 吴亮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4-15 20:35:59

摘要:疯狂的馒头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张汉澍 吴亮 上海、北京报道

   上海,正因“染色馒头”而卷入一场巨大的风波。
    4月11日,央视曝光了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下简称“盛禄”)以色素代替玉米粉制作粗粮馒头、回炉过期馒头、虚假填报生产日期等问题。而盛禄员工发表“饿死我都不吃自己做的馒头”的“警句”更是让舆论一片哗然。
    “现在问题馒头已经全部下架,下周三市政府还将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案情进展。”上海市新闻办的一位官员对《华夏时报》记者说。
    据上海新闻办的通报,4月13日,上海质监局已经吊销了盛禄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公安机关也已对盛禄法人代表叶维禄等五名犯罪嫌疑人刑拘。
    然而公众的疑惑并未因此而消除。这种馒头怎么进的超市?怎么拿到的质量合格证?那么多年生产下来,为什么从未有职能部门去发现查处?
    而曾在西安某馒头铺打工的刘强(化名)告诉记者:“央视曝光的问题馒头其实已是行业潜规则。不止是玉米馒头,高粱馒头、荞麦馒头都是用色素代替原材料制作的。”
馒头潜规则
    据刘强介绍,许多商贩在制作荞麦馒头和高粱馒头时,都是以大量的面粉为主料,然后添加少许荞麦粉或高粱粉,再配以甜蜜素增加甜味,用色素来将白面染成赤褐色。
    “除了大型超市现场制作的馒头还比较正规外,现在大家都这么干。一方面是出于成本的考虑,另一方面是为了迎合城里人的口味。”刘强对记者表示。
    4月13日,上海永和农贸市场一位办公室人员告诉记者:“面粉现在是1.7元/斤,而玉米粉是2元/斤,荞麦粉和高粱粉的价格则要近3元/斤。”就成本而言,以面粉作为主料偷梁换柱显然比使用真材实料的粗粮要划算得多。
    “染色用的是一种类似于可可粉的色素,出事前农贸市场上都有卖,80-100斤售价不到100元,一袋能用好几年,连保质期都没有。”刘强向记者揭秘。
    “纯粹用粗粮做的馒头卖相很差,表面坑坑洼洼,而且粗粮不会发酵,这样蒸出来馒头个头都很小、又难看。而其口感也不好,吃起来特别粗,顾客并不喜欢。所以犯不着做吃力不讨好的事。”刘强解释了另一个原因。
    刘强称,向超市回收过期馒头回炉再售也是业内的另一大潜规则。“没人过问,反正大家心知肚明。”
    就此,本报记者在北京调查采访时,一位超市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像卤菜之类的熟食,没有变味的话,超市就不可能轻易销毁。在过期时间不长的情况下,一般会回炉重新加工再上架销售。而另一位食品商铺的老板私下告诉记者,像馒头、卤菜等熟食类制品一般利润较薄,如果严格遵循一旦过期就销毁的原则,企业就赚不到什么钱了。
    对于供应商回收过期馒头后的去向,超市也并不过问。北京华联、京客隆等超市向记者表示:“对于他们怎么处理,超市方面就不清楚了。”
监管的尴尬
    面对社会各界的广泛批评,此次问题馒头主要售卖方的上海联华超市也正叫苦不迭。“联华也是受害者,作为上海品牌主渠道的声誉因此受损,我们保留对盛禄的法律追索权。”4月13日,联华超市新闻发言人孙明对本报记者表示。
    孙明告诉记者:“超市没有食品检验的资质和权利,我们能做的就是对供应商的三证以及产品检验合格证进行审查。而这些盛禄都有,进一步的食品监管权在上级政府部门。”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质监局、工商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对食品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部门,由质监局监管生产领域,工商监管流通领域,食品药监局负责餐饮环节,各监管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
    但盛禄公司已在上海生产销售馒头多年,相关职能部门却始终未能在检查中发现问题。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对此,本报记者试图采访各监管部门,但上海市质监局新闻中心电话始终无人接听;而上海工商局回应称,不方便接受采访;上海食品药监局则表示:“各部门分段监管,我们只是配合部门。”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向记者表示:“此前的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都发生在小地方,这有小城市监管不到位的因素,而上海作为国际性的大都市发生这种丑闻是不应该的。这里面有职能部门不作为的因素。”
    而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职能监管部门不履行职责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将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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