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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版权费该不该一刀切收取?

作者:作者为空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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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11-05 21:23:19

摘要:电影版权费该不该一刀切收取?

一辩
为维权,还是为收费?
   主持人:看电影收费,听音乐收费,看书收费,这在一个商业文明社会应该是约定俗成,所以大家知识产权的意识越来越提高了,但是怎么收费?收费的方法应该是什么?这种收费方式到底是为维权,还是为了收费,这是我们第一轮的辩题。
    孙路弘:在紧迫性和示范性、重要性前提下,维权是一个最终机会,收费仅仅是其中一个手段。
    汪涌:收费是它的目的,维权是一个手段。收的也不是版权使用费,收的其实是保护费。
    主持人:一边认为确实收费就是为了维权,目的和结果都是统一的一方。另外一边有点耸人听闻,这收的不是维权费,收的是保护费,真的如此吗?
    汪涌:我们这方并不反对收费,用电要收费这个也没有问题,使用作品也要收费,也没有问题。关键是谁来收费,怎么收费,要不要一刀切收费。显然一刀切收费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也不符合现在中国使用作品的现实的情况。
    主持人:如果说这笔钱全部收上来的话,那就是40亿到60亿,乘以10%管理费,那就是4亿到6亿,这笔钱摆在面前,很多人就会问,就会去研究动机到底是什么,这次收费到底是为了维权,还是为了收费?
    孙路弘:“一刀切”这个词最早来自于一个印刷术语,一刀切是什么意思呢,效率高、速度快,这就是一刀切的说法,那么我们对方的意思显然说,一刀切不合理。那我们看看一刀切的核心含义是什么?是效率。我刚才说了,在今天这么广泛存在着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的情况下,我们能够眼见着它继续发生吗?我们能够因为说我们没有一个办法,没有一个过程,我们就忽略这个结果?收费仅仅是为了维权的目的,维权才是真正的核心。
    汪涌:我想打断一下,“一刀切”这个比方用在印刷上没有问题,为什么?因为一个规格,8开本,16开本,已经有一个标准,怎么切,要么切成8要么切成16,所以有标准,但我们今天讨论的问题其实是:一刀切,怎么切?
二辩
能否保护国产电影版权?
    许延庆:一刀切的问题当然能够。
    陈斌:城里来了一帮自称警察的人,先假定每一个居民都是小偷,收一笔费,善良的人们在憋屈,小偷继续偷。
    许延庆:法律规定的著作权人付出了创造性劳动以后,当然应该获取一种权利。版权里面有书名权、保证作品完整权、作品的修改权等,前边四项权利是人身权,其他13项权利都是财产权。这次收费经过广泛调研咨询论证,也参考国际经验,集合中国实际情况,前提是科学性和有一定依据。在用途和分配上,10%用于管理费,剩下90%都是应该给权利人的,转付权利人之前,利息收入作为版权的公共基金,权利非常明确。怎么用?很清楚,用的程序也很清楚,收完以后先开收据,旧收费人统一交到影著协里边,然后再开发票,这个程序中,收了多少钱,开发票,给谁了,给了多少,依据是什么,按照抽样付费,按照精确收费,按照平均收费,三种转付方式非常清楚。依据要保存十年,规则里边说得很清楚。付的过程要保存十年。
    陈斌:有一只很笨的鹦鹉,主人教它一句话,你谁,收电费的来了,鹦鹉在里头问你谁,我收电费的,你谁,收电费的以为他没听清楚收费,你谁,我收电费的,如此这般,循环往复,一直到主人回来,看到门口停一个某老师,某老师问谁,鹦鹉在里头答我收电费,收电费不容易,把钱物从别人口袋掏到自己口袋是一件很难的事情,无论是以电的名义还是以电影的名义。
    孙路弘:非常感谢,对方说了一个故事,那个故事流传很久,就是鹦鹉故事,但是我们把这个故事深入想,这个鹦鹉是不是对收费的人一刀切,收费的是不是合理收费。
    观众:其实我们面对很多网络盗版电影的时候,没法对其收费,没法对那些电影真正的版权进行维护的时候,我觉得一刀切是一种非常有效率、非常快速的方法,只要它能够给中国电影行业投入更大的资金,投入更多的活力。
    陈斌:但是我们不能把城市居民假设为小偷,然后跟每个居民收十块钱,然后进行分成。
    许延庆:我刚才已经明确说了,电影著作权协会现在有62个会员,以后还会增加的,现在国产影片都是由62家会员单位生产出来的。
    汪涌:一刀切的收费必将损害到加入影著协的电影人的利益,因为他们的电影有可能是在里面利用次数最多的,使用频率最广泛。他们应该拿更多的钱,你们的一刀切切到谁,会切到会员的脚上。
三辩
会侵犯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
    侯宁:只有保护好著作权人的权利,才能更好地保护经营者的权利。
    于国富:我的观点很明确,一刀切收费方式一定会侵犯运营商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孙路弘:一刀切有的时候为了效率,我们现在强调为了效率、紧迫性、示范性、重要性。
    于国富:我认为公平交易非常重要。
    许延庆:知识产权保护要交费,本身法律规定,只是权利人以前没有主张权利,可能他觉得主张权利太多,他找到这样一个组织申张自己权利,你说增加我的经营成本,这个成本原来存在,只是原来没有承担而已。
    于国富:我有权利知道是什么费用,以及我的费用是什么,现在我不知道就是侵犯我的知情权,另外一个你的收费标准没有和我进行协商,强制性收取我根本没有接受的服务费,就是一个违反了公平交易的原则。
    侯宁:而且本身对影著协来讲,网吧网民和大巴乘客并不是他的对象,我也不侵害你的权利,我不向你授权,本身我收网吧经营者的钱。
    于国富:刚才我的观点已经明确说了,如果全收这个费用,势必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主持人:大家在进行辩论过程当中有一点是有共识的,著作权必须要保护,版权费一定要收,但是如何收取版权费,我想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所以应该慎之又慎,你总应该告诉我这笔钱为什么要收,这笔钱谁来收,是不是公职人员?这笔钱收取之后,所有在大巴上或者在网吧上每一个被播放电影的这些著作权人能不能得到保障,光公布收费细则是远远不够的。这就是我们今天之所以有辩论的来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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