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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柱铭》4亿天价疑局

作者:陈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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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8-20 22:05:41

摘要:收藏界内从来不乏“大套”,但如果中国艺术品收藏最高纪录的创造者——以4.368亿元成交的《砥柱铭》也是“做局”而生,那将是利益集团对文物、文物拍卖的最大伤害和讽刺。

《砥柱铭》4亿天价疑局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陈峰 北京报道

收藏界内从来不乏“大套”,但如果中国艺术品收藏最高纪录的创造者——以4.368亿元成交的《砥柱铭》也是“做局”而生,那将是利益集团对文物、文物拍卖的最大伤害和讽刺。
    “除非堡垒从内部攻破,否则外界是无法获知《砥柱铭》是否为‘假拍’。”一位浸淫收藏十余年的业内人士总结说,政府部门管理缺位、行业缺乏透明度,是收藏界内“假拍说”长期盛行却鲜有实证的原因。
    该业内人士表示,拒绝“假拍”,是讲诚信、负责任的拍卖公司应坚持的职业道德。向外界公布广受质疑的“第一天价”《砥柱铭》真实成交凭证,有利于北京保利的正面形象,更有利于涤清文物拍卖市场的“假拍”之风,真正促进中国艺术品收藏、拍卖事业的发展。
4.368亿拍卖天价被指做局
    2010年6月3日,在北京保利国际拍卖公司举行的春拍中,北宋书法家黄庭坚的《砥柱铭》以3.9亿元落槌,加上12%的佣金,总成交价达到了4.368亿元。
    这一成交价创造了中国艺术品拍卖新记录。此前的最高成交纪录是2005年伦敦佳士得拍卖会上《元青花鬼谷下山图罐》创造的约2.3亿元。紧随其后的,是同样在北京保利以1.69亿元成交的明代吴彬的《十八应真图》。
    从2.3亿元直接提高到4.368亿元,这是一步巨大的跨越,几乎出乎所有业内人士预料。而这,也被业内人士认为“可能不是假拍”的理由,其逻辑是——如果要“做局”,买卖双方没有必要玩这么大的跳跃,毕竟要付出高额佣金、税费等代价。基于此,《砥柱铭》拍卖吸引业内最大的关注不是“假拍”,而是“拍假”。很多藏家从专业角度对《砥柱铭》可能是赝品进行质疑,不过这种争议停留在学术层面。
    “对一幅有争议的书法作品,买家竟敢出如此天价购得,让人产生一种自拍自买、同行勾结下的炒作拍卖之感。”业内人士潘彦伯如此写道。四川省收藏家协会秘书长吴道明则指《砥柱铭》天价拍卖有“炒作”之嫌。
    8月初,北京一位业内资深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他从可靠渠道获悉,《砥柱铭》拍卖可能是一场极其严密的局,3.9亿元的落槌价是虚的,实际成交价据称仅为8000万元。
    在记者调查期间,还有多位业内资深人士均称《砥柱铭》天价成交为假,并肯定真实成交价为8000万元的传言,但记者表达采访意图时均被婉拒,称无意得罪拍卖公司。
    上面那位要求匿名的业内人士称,做局有两种可能,一是买卖双方在谈妥成交价后,又想炒作该藏品或了解该藏品的市场价值,遂通过拍卖公司操作,拍卖公司并不知情,买卖双方为此承担全部费用。第二种可能是,买卖双方和拍卖公司达成默契,通过“假拍”,各方都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种情况下,拍卖公司事先知情。
    “两种情形中,后一种可能更大一些。”该业内人士表示,不能排除北京保利被涮的情形,但这种概率相当小。“玩古玩的人,都是算计高手,而做拍卖的,更是玩家中的精英。”
    按正常逻辑,拍卖公司如果获知《砥柱铭》买方有实力、且有意将成交额做成第一,对于正处成长期且有企图心的北京保利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名利双收、一举两得的美事。
    业内人士指出,论综合实力,北京保利很难挤进国内拍卖公司三强,但近两年却气势逼人。在2009年至2010年拍出的8件超过亿元拍品中,保利占据5席,分别是明代吴彬的《十八应真图》1.69亿元、曾巩的《局事帖》1.08亿元、元代王蒙《秋山萧寺图》1.3664亿元、清代钱维城手卷代表作《雁荡图》1.2992亿元和黄庭坚《砥柱铭》4.368亿元,而业内龙头老大嘉德却仅占2席,分别是《宋名贤题徐常侍篆书之迹》和张大千《爱痕湖》,均以1.008亿元成交。
    “截至目前,国内有十多个藏品成交过亿,我认为其中至少一半是‘假拍’。”该业内资深人士表示,近一两年来,一幅字画拍卖动辄上亿,明显有炒作之嫌,圈内人都知道,“假拍”操作难度并不大。
真拍假拍无法区分
    8月10日,记者就北京保利被疑牵涉《砥柱铭》“假拍”一事前往该公司求证,市场部汪小姐要求记者以发送采访函形式约访。不料,次日在收到采访函后,汪小姐表示,经请示领导,公司不便就此事接受采访。对于不受访原因,这位工作人员先是指责有媒体在引述公司领导话语时存在断章取义情形,后又称“关注此事媒体较多,不方便开采访口子”。
    对于外传8000万元成交一说,这位工作人员称他们从来没有听说此事。为何不对外公布真实成交证据(包括成交过程、纳税额)以作澄清?这位工作人员以不在本部门工作为由拒绝回应。
    《砥柱铭》是否纳税,税额多少,是否与天价成交相符?8月9日,按区域管辖北京保利的东城区地税局有关负责人接受《华夏时报》采访时透露,2010年保利春拍已经交税,但纳税额属保密范围,无法对外公布。这位负责人进一步表示,北京保利所缴税款为春拍活动的整体税款,并非每一件拍品的纳税明细,所以无法确定《砥柱铭》是否成交或缴税。
    该负责人表示,正常情况下,拍卖公司根据成交情况自行报税。一般而言,税务机关认为纳税人能依法纳税,不会无端地调查企业,以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除非有人举报某拍品成交后存在偷税漏税行为,税务机关才会启动评估、稽查程序以作厘清。
    他还表示,从纳税绝对额来看,北京保利在东城区算不上纳税大户,但从行业细分看,保利在拍卖行业是首屈一指的。
    记者19日从东城区工商分局获取的档案资料显示,截至目前,北京保利只进行了四次年检,但2007年的经营情况报表中,其纳税额为零,2005年、2006年、2008年度的纳税额分别为71.65万元、310.97万元、1770万元,呈现高速增长的态势。
    “目前没有可行的办法区别真拍假拍,完全靠拍卖公司自律,大公司比小公司好一些,但并不绝对。”一位内幕人士指出,据他所知,像保利这样的拍卖公司“假拍”也不少。
    “北京保利近几年发展较快,执行董事Z某应记上一功。”这位对Z先生颇为了解的业内人士表示,Z的父亲是旅美归来的画家,造诣颇深,Z本人也是书画中人,但他靠经营当代艺术起家,精于谋算、做局。2008年,他从北京保利法人代表李达处受让了公司18%的股权,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并任职执行董事负责公司运营。
    该内幕人士透露,他有一位搞当代艺术收藏的朋友,通过保利“假拍”买过画也卖过画,并产生过纠纷,对Z等人的“假拍”做法深恶痛绝。据称,产生纠纷的主因是“假拍”后未就手续费协商一致,保利方面不退还参拍的字画,双方不得已又达成“未来找机会在保利继续拍,成交后再交手续费”的妥协。“他们库房中堆积了大量号称已经拍卖成交的字画,一些字画的主人跟我熟识!”
经营收入与成交价
背离露馅
    上述人士对《砥柱铭》拍卖做局说深信不疑,他认为,《砥柱铭》拍出天价肯定会提升保利的知名度,至少在圈外是有作用的,但在圈内,意义并不大,圈内人士对保利“假拍”的印象已经形成。
    记者在调查北京保利近4年的经营数据时发现,该公司近几年经营收入远低于根据其公开的拍卖成交价和佣金提取比例折算的乘积,从一定程度上验证了“假拍”说。
    根据雅昌艺术网上北京保利公开的拍卖成交数据,2005年至2008年四年里,其拍卖总成交额(注:比落槌价高12%)分别为5.63亿元、8.19亿元、15.37亿元、13.49亿元,而依据北京保利的拍卖规则,其向委托人和买受人分别收取落槌价的10%和12%的佣金,总计22%,则理论上北京保利的账面经营收入应为1.11亿元、1.61亿元、3.02亿元、2.65亿元。
    不过,记者调查发现,北京保利2005年至2008年年检报告显示的实际经营收入分别是2676万元、6556万元、11222万元、12571万元,只到理论值的37%-47%。
    “虽然拍卖公司不一定完全按拍卖规则规定的比例收取佣金,但差距不会很大。北京保利实际收入与理论收入差距如此之大,我有理由相信,其宣称的成交价存在较多水分。”前述业内资深人士表示。
    此外,记者注意到,北京保利近几年的纳税数据,也与拍卖总成交额难以匹配。根据《国税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拍卖品的不同,分三种方式征收,即:能提供原值的,以转让收入减去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基数,按20%税率缴纳;不能提供原值的拍卖品则按转让收入的3%计税,经文物部门认定的海外回流文物则按转让收入的2%计税。以北京保利2005年到2008年拍卖总成交额为基数,即使按一般认为最普遍的3%的税率征税,应缴税款也比实际纳税额高出许多。以2006年的数据为例,北京保利拍卖总成交额为8.19亿元,折算成落槌价为7.31亿元,其应缴税款在2000万元以上。而当年,其实际纳税额仅为311万元。
    “检验交易真实与否的最核心证据应该是纳税额,但因为外界无法取得真实数据,特别是某一拍卖品的单项纳税额,所以很难确定哪件拍卖品存在做局或假拍。不过,明显偏低的纳税额从整体上能反映出一些问题。”该业内资深人士说。
律师建议
拍卖成交信息应公示
    业内人士指出,拍卖市场“假拍”风长期存在,与缺乏监管、违法违规成本低却收益高紧密相关。以《砥柱铭》为例,按照国税总局相关通知精神,作为海外回流文物,《砥柱铭》应按3.9亿元成交额的2%缴税,纳税总额约780万元。
    如果买卖双方和拍卖公司三方合谋,则完成这一天价成交戏剧的成本最低就是这笔可能被稽查的税费。当然,拍卖公司不可能零收费,但具体收费额由公司方面自行决定,可多可少。
    而做出天价成交“局”的作用则相当明显。资深艺术品市场评论家谢春彦归结为两点:一是为了扬名做广告,吸引更多的客户;二是制造虚假拍卖纪录拉高出货。
    对于天价拍卖做局的目的,业内人士潘彦伯撰文分析称,有两种可能,一是洗钱或避税,二是为炒高艺术品拍卖行情。一位业内人士还给出第三种猜测,也许有人想修黄庭坚博物馆或纪念馆而人为制造出《砥柱铭》的天价,然后以此天价文物为敲门砖,向政府低成本甚至零成本拿地,或改变土地性质,而取得远大于字画拍卖成交价的收益。
    “不要低估了做局者的智商,这是一群精英中的精英。”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讲述了收藏界工于算计的例子:业内某名家曾在多个公开场合自述,他在市场中看中一件瓷器精品,为了低价得到它,便故意贬降其工艺和价值,以其专家身份影响藏家判断,却暗中请人出面购买,最终如愿以偿。这位业内人士甚至大胆怀疑,台湾著名专家傅申对《砥柱铭》是否为黄庭坚真迹采取先质疑后认可的方式公开讨论,“不排除某些利益集团为获取暴利,演绎了一个时间跨度达几十年、空间跨越日本、中国台湾、中国大陆的精妙局”。据介绍,傅申早年在日本攻读时在有邻馆见到《砥柱铭》,后撰文质疑,多年后《砥柱铭》流入台湾,今年被送到北京保利拍卖,因傅申确定其为黄庭坚真迹而被收藏界认可。
    “文物收藏界算计无处不在,假拍也是其中一种。任由虚假拍卖泛滥,将对文物收藏、拍卖行业造成恶劣影响,会损害整个中国文物的品质和形象,也影响文物的传承。”北京一位业内人士指出,从这个意义出发,文物主管部门应该有所作为。
    8月12日,北京市文物局在给记者关于整治“假拍”问题的采访回复中表示,该局只负责对全市文物艺术品拍卖活动中涉及的文物类拍品进行拍前审核管理。文物经营涉及违法违规拍卖的,依法应由相关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回复未就饱受诟病的文物“假拍”风对中国文物形象和价值的影响作出回应。
    19日,东城区工商分局有关负责人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工商部门对拍卖公司的监管主要是对其拍前和拍后的备案管理,同时对拍卖公司虚假宣传也有监管查处之职,但这种虚假宣传是指拍卖公司在拍卖前通过媒介对拍品的不实宣传,并不包括拍卖交易。“买卖双方是否如实按拍卖成交价交易,或者是否存在‘做局’问题,我们没有被授权监管。”
    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王令律师表示,由于《拍卖法》对假拍没有具体规定,这种造假行为很难受到监督和制裁。他建议,应修改《拍卖法》,增设信息公示条款,规定拍卖成交后的某些程序和信息应向社会公开,比如交易记录、缴税凭证等,增加透明度和可信度。
    令人遗憾的是,截至目前,被卷入“做局”漩涡的北京保利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未能提供真实成交凭据,也未接受记者针对“假拍说”的求证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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