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洞:现代社会生活里的地下经济

作者:倍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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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8-20 20:22:57

摘要:黑洞:现代社会生活里的地下经济

文/倍 魄

   在河北省唐山市某新交工的楼盘,许多拿到新房钥匙、办理完入住手续的业主都迫不及待地开始装修,希望早一点搬进新居。在楼盘的入口及许多显著的位置,都挂着醒目的横幅标语:“坚决打击楼霸及强行搬运等严重犯罪行为”。
    不明就理的王先生一开始对这样的标语不太理解,并且在小区里有好几次看到警察和警车以及业主和施工人员占据着楼盘路口。直到王先生把自己买来的40包水泥和三方沙子卸下车,准备搬运到自己家楼层,有一个东北口音的年轻人走过来,提出要“帮忙”搬运时,王先生才理解了楼霸的意思。王先生买来的水泥和沙子一共花了不到800元,要“帮忙”的年轻人给的“优惠”搬运费却是1000元,而王先生不过是住在三层楼并且有电梯可以运货。王先生推辞说,这些货自己从老家请来了装修人员负责搬运,不用再雇请人,“楼霸”才悻悻地离开。王先生后来听小区的业主说,有一家自己雇请了民工搬运,结果搬运完的民工在出小区时被一群人打成重伤,所以,无论是送货的商家还是临时的搬运工都不敢到小区来把货物搬运到楼上,即使业主提出多加钱也不行。实际上,王先生几次看到警察和警车,也都是因为搬运纠纷引起业主打110报警。
    ——地下经济,不知不觉当中已然走进我们的生活。  
地下经济的三种颜色
    理论上,地下经济是一种国民经济中未向政府申报登记,经济活动脱离政府法律法规约束,且不向政府纳税的经济成分。而且地下经济活动广泛涉及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各个经济环节。由此,地下经济被国际社会公认为“经济黑洞”。 
    如果对地下经济进行一个分类,从表现形态和属性来看,可以分成三类:第一类是违法犯罪的“黑色经济”,包括贪污受贿、侵吞国家财产、制假卖假、非法传销、暴力垄断、走私、贩毒、洗钱、赌博、色情业、贩卖人口等;第二类是合法的或者介于合法和非法之间的“灰色经济”,主要是指未经工商登记、逃避纳税的个体经济以及指职工获得的工资、津贴以外收入的经济活动;第三类是尚未被纳入政府监管的“新型经济”,例如网络虚拟物品交易和个人网店交易等。 
    在三类地下经济中,黑色经济和灰色经济都具有较长的历史和相对固定的表现形态,前者的相关概念为“职务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组织”,后者的相关概念为“灰色收入”。 
    职务犯罪指握有公共权力,掌握一定管理、支配公共财产、人事关系等多种实权的国家公务人员,滥用职权、牟取私利、侵犯公共利益的高层次、高智商犯罪。职务犯罪的本质特征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其主要表现是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是腐败现象最突出的表现。随着高科技的运用和人民法律意识的逐步提高,职务犯罪的特点也就呈现出“犯罪主体特殊性”、“犯罪手段隐蔽性”、“追求犯罪安全性”、“犯罪形式智能化”等多元化特点。其产生和发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微观层次上个人素质方面的,也有宏观层次上制度结构方面的。
    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的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试图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以达到获取垄断性经济利益目的的有组织的犯罪团伙。
    欺行霸市、以暴力手段称霸一方以获取垄断性经济利益的行为古已有之。
    《水浒传》的第三回“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中鲁智深三拳打死的绰号“镇关西”的郑屠,应当算是黑道的早期人物,垄断渭州当地的猪肉生意。1979年,在新中国实施的第一部《刑法》中,没有“黑社会(性质)组织”这个概念。因为从上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初,我国大陆根本就没有黑社会犯罪,更不会有“黑社会”的存在。没有人预料到在以后短短的二十年中,中国刑事犯罪的形势会发展得如此迅猛。1997年,为了适应打击犯罪的需要,应公安部的要求,修改后的新《刑法》,在第294条中设立了三个有关黑社会的罪名: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随着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灰色收入的界定也在发生变化。如果从纳税的角度来看,凡是不愿或者不敢拿到台面上公开的、不经纳税的收入都为灰色收入。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薛澜认为,“灰色收入”应该分为两种,一种是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的收入,是间接或变相获得的某种贿赂,应予以杜绝。比如公职人员工资之外的感谢费、劳务费、补贴之类的收入;一种是合理但不规范的收入,应加以规范和管理。
对症下药
方消解地下经济
    所有经济活动都是以赢利为目标,追求“更低的成本”和“更高的利润”。在合法的经济领域,在自由竞争的情况下,很难获得高额的垄断利润,因此,人性中贪婪的逐利本性便驱使人们从事非法交易或者以暴力犯罪手段获得垄断经营地位,形成黑色经济。有的地方黑恶势力插手经济、金融、城建等领域,搞非法集资、“地下钱庄”,开“赌博公司”、放高利贷,介入征地拆迁、讨薪讨债、医患纠纷、事故调处等事项,从中非法牟取暴利,是影响社会稳定的“祸根乱源”。而在客观上,如果社会就业困难,社会福利保障机制不完善,造成社会无业闲散人员增加,也会给黑色经济提供滋生的客观土壤。 
    目前,黑恶势力犯罪出现了一些新动向、新特点:一、组织性、隐蔽性、凶残性、对抗性强,成员集中在城市流动人口、无业人员,社会危害大;二、侵害的领域、行业不断扩大。有的直接操作“黄赌毒”犯罪,暴力垄断建筑、运输、采矿、综合市场、垃圾场、物业公司、娱乐场所等高利润行业,严重扰乱正常社会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三、千方百计地向政权领域渗透,腐蚀、拉拢党政干部,有的黑恶势力向农村渗透日益突出,侵蚀农村基层政权,危及执政基础;四、在农村,一些恶势力和刑满释放、解教人员通过贿选、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担任村干部后,肆意妄为,掠夺集体经济,欺压残害群众。为了争当村干部,有的竞争对手甚至雇凶杀死、伤害对方,以达到竞选目的;五、在一些地方滋生了专门替人壮势、讨债、摆平事端的特殊群体。这些人成分复杂,有社会闲散人员、“两劳”释放人员、部分在校学生等,他们大多互不认识,多以电话联系,聚散迅速,谁出钱就替谁办事,动辄纠集数十人甚至上百人,持砍刀、钢管等凶器,进行打砸砍等违法犯罪活动,对社会治安稳定威胁较大;六、一些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犯罪手段隐蔽性增强。有的手下骨干成员不固定,往往临时雇佣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或不明真相群众为其强揽工程、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壮势撑腰。
    有一种错误的理解,认为灰色经济是贫穷国家的边缘地带才有的现象。其实,尽管在贫穷国家,灰色经济占国民产出的份额要大一些,但它在富国和穷国一样存在着。近来的一些研究表明,灰色经济正逐步增长。例如中国2003年我国GDP增长了9.1%,而全国用电量增长15.3%,远远高于经济增速,用电紧张现象仍不见缓解。按照西方发达国家电力增长率相对GDP增长率的比率(即电力弹性系数)大致为1的经验看,中国的电力紧张一方面是因为经济结构的变化,另一方面也说明地下经济的广泛存在。
    灰色经济大量存在,其存在的原因很明了,因为在看不到的地方进行经济活动,有诸多好处。首先不用汇报收入,从而可以逃避所得税。其次不缴纳社会保障,降低了雇主的人力工资成本以自肥腰包,因为社会保障通常要从税后所得与工资单之间抽出一大块。此外,雇主还可以从压缩劳动保护、环保以及职工健康保险的支出中,节省一笔钱,更别提知识产权的问题了。
    在国别对比研究中,一国的税法越是复杂,监管成本越是昂贵,其地下经济所占GDP的份额就越高。这就是为什么在发达国家中,西班牙、希腊、意大利和比利时的灰色经济份额很大,而美国、加拿大和瑞士的灰色经济份额相对较小的原因。
    在我国,由于经济的发展和技术进步使得交易的规模、频率、方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现行的税收征管模式、手段相对落后,难以适应复杂的征管环境。例如民间交易、现金交易、劳务交易、网络交易等,现有的税收征管水平都无力监管和征收,从而成为灰色经济。税务机关对偷逃税行为打击、惩罚力度不够,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更广泛的偷逃税行为。总体而言,税收因素是影响中国灰色经济规模的主要因素。 
    除此之外,短短20多年,中国已由一个平均主义盛行的国家变成一个贫富差距过大的国家。一般认为,基尼系数在0.2以下表示比较平均,0.2-0.3之间表示较为合理,0.3-0.5之间表示差距过大,0.5以上表示收入差距相当悬殊或两极分化。有关专家估算,1997年中国的基尼系数已达0.4932,表明中国居民收入差距超出合理范围,正在扩大,且日趋严重。这必然引起打破这种收入不公格局的强烈愿望,不可避免地导致部分经济活动规避政府约束,从而引起灰色经济的迅速发展。
    灰色经济的膨胀意味着政府收入的损失,随之带来政府公共产品供给的不足,而政府收入的不足进一步导致公司和个人的税率提高,从而进一步刺激了灰色经济的昌盛,形成恶性循环。而扩大税基、削减税率以及增大执法力度会对抑制灰色经济有所帮助。反之,如果税率仍然保持高水平,而被发现逃税的概率很低,那么灰色经济行为必将具有难以抵制的诱惑。
取消地下经济,
政府既有职责也有冲动

    黑色经济不仅危害社会治安,也已成为一种经济毒瘤。
    今年年初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治安系统三项重点整治行动拉开帷幕。这次整治行动中有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打击黑恶势力团伙欺行霸市的行为,维护相关行业的经济秩序、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广西南宁市的横县是全国闻名的茉莉花之乡,茉莉花茶产量占全国的80%以上,每年茉莉花茶的销售收入超过6.5亿元。当地有一个黑恶势力团伙,自2008年以来以暴力手段控制茶叶运输市场,残害无辜。南宁警方在此次重点整治行动中,将目标也锁定在了这一团伙身上。2010年7月8日凌晨,南宁警方调集特警、巡警、刑侦等共380多名警力,连夜驱车前往横县对该团伙主要成员实施抓捕,一举摧毁了这个盘踞在横县花茶市场的黑恶势力团伙。 
    除了“茉莉花之乡”,在广西还有很多地方也在发展特色经济,像桂林阳朔县的白沙镇就是一个远近闻名的“金桔之乡”,这里出产的金桔不仅销往全国,还大量出口俄罗斯、韩国、日本及东南亚市场。金桔价格也因此一年比一年高,2004年的时候还是两三元一斤,2005年四元、五元,到2006年八元、九元都有人买了。但到了2008年,金桔却突然卖不上价了。因为有人控制了白沙镇的水果市场,“要你几毛就几毛一斤,叫你降价你就得降”,有些农民最低的情况下每斤卖到1.3元。由于利益趋使,本来作为白沙镇古板村党支部书记的张冬发,带着村里人开发金桔新品种,推广无公害生产和“金桔避雨避寒栽培”等先进技术,是村民眼中的“致富带头人”,当了三届县人大代表、古板村15年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却发现种金桔远没有垄断市场赚钱更多更快。张冬发利用自己县人大代表和村干部等多重身份的便利,成立了“白沙镇水果流通协会”,并自任会长,开始以暴力、恐吓手段打压其它货运公司,逐步将白沙镇水果市场上零散的物流公司排挤出局,并和“黑老大”赵小敢联合,逐渐形成一个组织结构稳定、成员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2007年,该团伙非法获利500万元,2008年非法获利达1000万元,而该团伙2009年的目标是超过2000万元!
    2009年1月1日起,警方对张冬发团伙的抓捕行动正式拉开帷幕,第二天,白沙镇水果市场的金桔价格每斤就上涨了3到5毛钱。2010年1月27日,阳朔县在白沙镇水果市场召开公捕公判大会,对以张冬发为首的犯罪团伙进行了公开宣判。团伙成员分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等罪名被判刑,团伙头目张冬发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据统计,广西自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187个,破获各类相关刑事案件3873起,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成员6103人,查处涉黑涉恶资产数亿元。
    日前,海关总署发布第43号公告。公告宣布从9月1日起,取消过去对个人邮递物品500元人民币的免税额,并且对应缴进口税超过50元人民币的邮递进境物品一律按商品价值全额征税。海关方面表示,此举旨在打击假借个人自用包裹入境实施走私贸易的行为。但国际贸易专业律师郑宏认为:“新规在打击水货走私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将正常的个人代购也一并打击了,这对中国海外代购产业是一个重创,也将提高我们的消费成本,影响了以后所有人享受低价进口产品的机会。”针对各方关注,海关总署监管司有关负责人8月9日解释说,根据《海关法》,我国对进境商品区别为货物、物品等不同监管对象,适用不同的管理要求。海外代购的商品具有牟利性,不是物品,而是货物。对于货物,无论价值多少,都要照章纳税。
    近年来,中国海外代购市场增长速度远高于网上零售市场整体发展速度。易趣网的数据显示,自该网站开通网站代购自营业务以来,每月成交量以3-5倍急速增长。化妆品和奶粉的代购是最主要的海外代购物品。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最新发布的电子商务市场监测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6月底,国内团购网站数量飙升到480家,预计到2010年底,国内团购网站数量有望达到880家。今年海外代购全年交易将超过百亿元规模。“现在海外代购在淘宝上有非常大的份额,海关此举对整个代购的市场有很大冲击。”网名“领跑”的淘宝卖家认为。
风暴来袭时,
地下经济成为弱者避风港
    几十年来,经济学家一直强调地下经济的消极面。但是始于华尔街的金融风暴和由此造成的全球这轮衰退的可怕深度和广度迫使一些分析人士重新思考这个问题。 
    据联合国下设机构国际劳工组织预计,在这波全球经济危机中,可能会有5200万人失去工作。如果没有地下经济的存在,许多人将无处可去。世界银行经济学家马罗尼说,地下经济将吸纳许多人,并给他们提供一个收入来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前首席经济学家约翰逊认为,正是由于地下经济的存在,那些极度贫困国家的状况才没变得像人们预计的那么糟糕。
    在美国和其他富裕国家也有一些从事地下经济的人,比如未登记的女仆、园丁或开无照出租车的司机,不过,这种现象不像在发展中国家那么普遍。分析师称,地下经济的总规模有可能占到美国经济总量的10%,而且,随着企业纷纷裁员,迫使更多人尝试自己开办小生意或从事一些兼职工作,这个比例或许会上升。
    在印度,聘用全职雇员需要的成本比临时雇员要高很多,因此,印度大企业只在资金非常充足的时候才会这么做。在全球经济衰退的大背景下,印度要维持近年的飞速增长,很多地方目前都在积极发展“地下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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