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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调控第二波 七部委力推公租房

作者:宋厚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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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6-18 20:08:49

摘要:房地产调控第二波 七部委力推公租房

本报见习记者 宋厚亮 北京报道

继以“紧银根”为新政的新“国十条”房地产调控之后,大家原本以为房产税会成为第二轮调控的新政内容,不过当万千目光聚焦在上海等地的房产税改革方案时,希望越来越黯淡。

6月1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5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2.4%,涨幅比4月份缩小0.4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2%,涨幅比4月份缩小1.2个百分点。

在这样的发展态势下,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不再像以前那样措辞严厉,诸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当房价稳住之后,房地产调控已经开始悄然转向。

6月11日至12日,全国公共租赁住房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的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强调,要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适应群众基本住房需求。

6月12日,住建部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意见》指出,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调整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的必然要求。

而此前,重庆、上海等地,或已开始建设公租房,或已制定出了公租房建设计划。房地产人士分析认为,这次中央和地方联动推出创新的公租房,意味着政府更加重视保障性住房。

“现在公租房建设,既是新‘国十条’之后的第二轮调控,更是中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完善。”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住宅与房地产研究处处长赵路兴道出了建设公租房的特殊意义。

他还透露,《意见》是各部委对市场长期的判断与把握之后,磨合、协调了一年多的时间,在税收、土地、财政等方面都多次修改后,才制定出台。

地方先试 

重庆市不仅在“打黑”上走在了全国的前面,在公租房的建设上更是先行者。

6月10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了公租房新闻发布会。这次高调的发布会,邀请了《联合早报》、《大公报》等境外媒体。

第二天,《联合早报》记者以《参考新港公共住房建设经验 中国首创重庆公租房制度》为题,认为“重庆的公租房的操作比较接近香港的公屋,纯粹为低收入家庭提供租住房子,而规划方面则与新加坡政府组屋有共同之处,达到交通方便、配套完善”。

早在5月24日,重庆市政府71次常委会审议就通过了《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并决定于7月1日正式施行。

在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宣传室给记者发来的《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情况通报》中提到,2010年至2020年,重庆市主城区和远郊区县各规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000万平方米,全市建设规模达到400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在一、二环之间,处于城市配套设施较为完善的21个大型聚居区中,居住在公共租赁住房的居民占每个聚居区总人口的20%左右。 

“我们已经开始建设公租房。上半年在主城区开建6个公租房建设地点,其中,已有4个地点在建,另外2个地点这个月开建。下半年还将在主城区以外的区县开建。”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宣传室工作人员王先生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在住建部等七部门的《意见》出台之前,重庆市的公租房建设一马当先,紧接着,另一个直辖市上海也在房产税的争议漩涡中跳脱出来,重点支持公租房建设。

6月3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上海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与重庆市即将施行的暂行办法异曲同工。

这两个直辖市的先行先试,反响一致良好,尤其是租房者不受户籍限制,逐步缓解购房的刚性需求。住建部副部长郭允冲曾高度肯定重庆的公租房模式,并倡言全国推广。后来住建部等七部门出台的《意见》与重庆、上海的内容高度一致。

《意见》出台之后,北京、江苏、山东等地均表示正在制订公租房具体的操作办法,并将于7月份前后公布。

保障房的主体 

此前的保障性住房主要包括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购买经济适用房可以获得房屋产权,致使腐败丛生,广受诟病。而廉租房仅面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且住房困难的住户,这个群体规模十分有限。以新生代就业群体为主的“夹心层”规模越来越大,他们既无力购买商品房,也不在保障房受益者之列,他们对高房价的敏感度自然最高。

不过,原本是解决“夹心层”的公租房被寄予了更多的期待。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表示,公共租赁住房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将成为一个成长很快的住宅新产品,估计将成为我国住房保障体系中的主导产品,而目前我国住房保障体系中的经适房将被弱化,廉租房将并入公租房中。

住建部的智囊机构政策研究中心住宅与房地产研究处处长赵路兴并不这样认为。他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不同城市对公租房的需求量不一样,像北京这样的一线城市对公租房的需求量大。二、三线城市的房价并不是很高,房租也不是很高,对公租房的需求量就不会像一线城市那么大。”

参考借鉴了香港、新加坡等地的公租房发展模式,中国大陆的公租房是否也会像这些国家和地区一样,成为保障房的主体呢?

“在一线城市、热点城市和高房价城市,公租房可以说是保障房的主体。但是从全国来看,就不能这么说,只是重要形式。”赵路兴表示。

难点是资金来源 

如果大规模建设公租房,所需资金从何而来?这是困扰政府的难题。

仅以重庆为例,在主城区建设的33万多套公租房,大约需要1000亿元,显然这不是个小数目。如果公租房成为一线城市保障房的主体,上海、北京等一线城市的公租房规模不会小于重庆的规模,所需资金就更大。

重庆市财政局副局长陈元春介绍,该市将通过中央安排的专项资金、财政年度预算安排资金、依靠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贷款以及公积金贷款、发行债券、土地出让收益的5%等五个方式筹集。

“公租房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资金注入过程,我们采取的是一个滚动平衡的概念。我们是根据项目的进度而逐步投入。建好以后,成本回收首先靠出售公租房小区里的商业房产。公租房出租以后,也会提供合理的租金收入。到了一定的时间,公租房的出售也会带来一定的收入。” 陈元春回应如何还贷。

《意见》也着重提到了资金筹集的问题,主张对公租房建设实行“谁投资、谁所有”的政策。但现实似乎并没有这么简单。

“在具体实施中,公租房建设的最大难点和瓶颈是资金。”赵路兴认为,“公租房需要中长期资金,而且是低成本的资金。因为公租房的资金回笼期与商品房的不一样,商品房卖出一半时就能够回笼资金,而公租房需要15-20年。”

解决这个问题仍旧有办法。赵路兴提出,回笼资金的时间跟税收优惠的幅度、力度直接相关,税收优惠力度大,13年就能够回笼资金,税收优惠力度小,就需要更长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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