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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开征信号强烈 各部委继续发力调控楼市

作者:董映颉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4-25 00:25:39

摘要:房产税开征信号强烈 各部委继续发力调控楼市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董映颉 北京报道

此前国务院新政中一直强调的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如今逐渐浮出水面。

据了解,目前财税部门在个人住房消费税收政策的制定思路或放在了调整房产税上,可能将第三套房及三套以上住房定性为经营性住房,以纳入房产税征税范围,暂时不出新税种。

三套房或征房产税

业内人士分析,在目前的政策调控背景下,房产税是现有房地产税种中最有可能被祭出的调控利器。按照现行的房产税暂行条例,个人所有的非营业房产可以免缴房产税,但条例并没有明确规定营业房产的范围,不少个人房屋虽然用于经营,也并没有按期缴纳房产税。也就是说,如果将第三套房定性为经营性住房,即使不出台新政,三套以上住房也将进入到税收调控的范围,每年按上述标准缴纳房产税。

  据1986年出台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没有房产原值作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同时,万众瞩目的房价调控“杀手锏”物业税因为是新税种,开征需要经过人大审议通过,因此专家表示,目前土地出让金是否纳入物业税等众多难题没有解决之前,物业税短期内还难以出台,因此要将重点放在现有的税种上。

  但是,物业税开征的预期仍然明显。据记者了解,央行、银监会、国税总局、国土部、财政部、公安部等部门曾进行过一次讨论,就房产税开征的时机、内容和技术可行性进行研究和协调。

  一位参会的人士说,目前地方政府财力紧缺已是不争的事实,中央不得不考虑如何给地方政府培植一个稳定的可观的财源。过去一直在“空转”当中的物业税设计为地方税,考虑让其成为地方主要收入的来源之一。

  “主要是高层有决心通过税收政策调控房价,正好这个税也能给地方增加收入,甚至可能成为地方主要收入来源,所以新的房产税推出的可能性和步伐都加快了,我们目前正在着手操作这件事,有可能是先在几个城市试点。”上述参会人士称。

各部委继续发力调控楼市

除了个人住房税收政策外,中央层面各部门的宏观措施本周仍像连续剧一样接连上演。

4月19日,住建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商品住房预售许可管理,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商品住房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得擅自更改购房者姓名。

4月20日,审计署发布2010年第六号审计公告,数据显示多个市县土地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并仍然存在违规征地、以租代征土地、违规协议出让工业和经营性用地等违规问题,矛头直指地方政府。

同日,保监会重申险资投资不动产的‘三不’原则,即不允许投资住宅类物业也就是居民住房、不允许直接投资商业房地产、不允许参与房地产开发”。

4月21日,银监会又出新规。银监会银行业监管一部主任杨家才强调,新的房贷政策是以房屋数量来判定是否为第二套、第三套,同时,认定范围以家庭为单位。这与此前执行的二套房以贷款记录判定的标准出现了根本性的变化。

同日,央行罕见的就单个季度发布金融机构贷款投向报告,一季度房地产贷款继续增长,其中,个人购房贷款同比增长53.4%,给正在进行的房地产调控指明了重点方向。

4月22日,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廖永林强调,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正在研究完善,目前在全国一些城市已启动试点。

链家地产市场分析师张月预计,随着各项宏观政策短期内影响面的扩大,以及房产税征收预期强烈,房产交易市场观望或将进一步加重,而此番对投机炒房的打击力度将达到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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